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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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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0-17 16: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60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为资产负债 ...
盛新锂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8 19:05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99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7 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在 2024 年度内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盛新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9:05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33 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 32.7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 ...
盛新锂能: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0-08 18:53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0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 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朗晟新能源")、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材料") 在 2024 年度内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24 年度公司与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 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盛新锂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09-26 17:5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厦门屯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厦门屯濋")的通知,获悉厦门屯濋将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92 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92 万股股份质押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5 日,厦门屯濋将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92 万股 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 本次解除质押的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开始 | 质押解除 | 质权人/申请人等 | | --- | --- | --- | --- | --- | --- | --- | ---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盛新锂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09-19 17:11
股权质押变动 - 2024年9月18日厦门屯濋解除质押395万股,占所持比例19.15%,总股本0.43%[1][2] - 2024年9月19日厦门屯濋质押395万股给国都证券,占比同前[3][4] 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 深圳盛屯集团持股88,964,505股,比例9.66%,累计质押83.73% [5] - 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持股54,282,267股,比例5.89%,累计质押99.92% [5] 到期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质押9064.84万股,占总股本9.84%,融资余额90,571万元[7] - 未来一年到期质押14,562.94万股,占总股本15.81%,融资余额139,971万元[7]
盛新锂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9-09 19:11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9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同时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 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 实施第二期限制 ...
盛新锂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9 19:11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450名,代表股份265,839,127股,占比29.1871%[4][5] -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443名,代表股份27,127,145股,占比2.9784%[5]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92,081,065股,占比21.0890%[5]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4名,代表股份73,758,062股,占比8.0981%[5] 议案表决情况 -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议案,同意264,693,233股,占比99.5690%[6] - 上市地点表决中,同意264,687,253股,占比99.5667%[8]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中,同意264,680,753股,占比99.5643%[9] - 发行及上市时间表决中,同意264,683,553股,占比99.5653%[10] - 发行方式表决中,同意264,685,653股,占比99.5661%[12] - 发行规模表决中,同意264,680,953股,占比99.5643%[13] - 发行对象表决中,同意264,673,453股,占比99.5615%;中小投资者同意25,961,471股,占比95.7029%[16] - 发售原则表决中,同意264,664,453股,占比99.5581%;中小投资者同意25,952,471股,占比95.6697%[17] - 决议有效期表决中,同意264,678,453股,占比99.5634%;中小投资者同意25,966,471股,占比95.7214%[18] - 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议案表决中,同意264,656,833股,占比99.5553%;中小投资者同意25,944,851股,占比95.6417%[20] - 授权董事会处理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议案表决中,同意264,666,833股,占比99.5590%;中小投资者同意25,954,851股,占比95.6785%[21] - 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表决中,同意264,665,453股,占比99.5585%;中小投资者同意25,953,471股,占比95.6734%[2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表决中,同意265,074,347股,占比99.7123%;中小投资者同意26,362,365股,占比97.1808%[24] - 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议案表决中,同意264,672,453股,占比99.5611%;中小投资者同意25,960,471股,占比95.6992%[25] - 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表决中,同意265,157,447股,占比99.7436%;中小投资者同意26,445,465股,占比97.4871%[26] - 确定公司董事角色议案表决中,同意265,084,547股,占比99.7162%;中小投资者同意26,372,565股,占比97.2184%[28] -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264,731,053股,占比99.5832%,中小投资者同意26,019,071股,占比95.9153%[29]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同意265,162,347股,占比99.7454%,中小投资者同意26,450,365股,占比97.5052%[30] - 《关于修订<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65,145,647股,占比99.7391%,中小投资者同意26,433,665股,占比97.4436%[30][31] - 《关于修订<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265,149,747股,占比99.7407%,中小投资者同意26,437,765股,占比97.4587%[32]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65,116,047股,占比99.7280%,中小投资者同意26,404,065股,占比97.3345%[34] -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265,164,647股,占比99.7463%,中小投资者同意26,452,665股,占比97.5136%[35] -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265,151,547股,占比99.7414%,中小投资者同意26,439,565股,占比97.4653%[36][37]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265,156,647股,占比99.7433%,中小投资者同意26,444,665股,占比97.4841%[38]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33][34][35][37][3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39]
盛新锂能: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9 19:11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盛 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本所律师得到公 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 的原始材料、副本及复印件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
盛新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9-01 15:3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在 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3元/股(含)调 整为不超过32.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