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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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公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积极发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评价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 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 况。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 ...
盛新锂能(0022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 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 ...
盛新锂能(00224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间的资金往 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控股股东关联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主体。 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最终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 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强化公司信息披露 义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1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含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工作职责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承担国家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 ...
盛新锂能(00224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 权益、提高公司价值等目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 简称"被审计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 "内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 督检查。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 为的管理。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及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 ...
盛新锂能(00224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9: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P | ﮐ | | --- | --- | | V | 1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是由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 立;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179302676。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69 万股,该普通股股 票于 2008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注册名称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