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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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2-26 18:00
担保业务 - 遂宁盛新开展5亿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 - 2023年股东大会同意担保不超160亿,70%以上子公司不超45亿,以下不超115亿[2] - 本次担保后,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95.01亿[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担保总额(不含本次)87,950万元[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412,187.16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31.80%[9] 遂宁盛新情况 - 公司直接持有遂宁盛新100%股权,其注册资本40,000万元[4] - 2024年9月30日,资产404,245.19万元,负债156,207.46万元,净资产248,037.73万元[5] - 2024年1 - 9月,营收192,021.41万元,净利润3,756.08万元[5]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442,396.72万元,负债198,953.10万元,净资产243,443.62万元[5] - 2023年,营收639,104.63万元,净利润2,418.83万元[5]
盛新锂能(002240) -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7 17:30
员工持股计划 - 2022年2月7日以25元/股过户4331358股至专户,占总股本0.50%[3] - 第一批解锁25%,2023年2月7日第一个锁定期届满[3][4] - 第二批2024年2月7日锁定期届满[5] - 第三批解锁25%,2025年2月7日第三个锁定期届满[6] 业绩与解锁 - 2023年营收79.51亿元,满足解锁条件[7] - 持股计划12人考核优秀或良好,符合解锁条件[7] -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1082839股,占计划25%,总股本0.12%[8] 其他 - 持股计划存续期80个月[9] - 终止情形含存续期满未延期等[9]
盛新锂能(00224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3 18:35
业绩预告期间 - 2024年业绩预告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 业绩预计数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5.5亿 - 6.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32% - 198.2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7.1亿 - 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1.61% - 772.35%[2]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亏损0.61 - 0.76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77元/股[2] 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无重大分歧[3] -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3] 业绩下降原因 - 2024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因锂电新能源行业市场环境影响,锂盐价格大幅下降[3]
盛新锂能(002240)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1 00:00
人事变动 - 2025年1月10日董事会会议同意聘任肖波为副总经理[1] - 肖波本科学历,西南财大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4] - 肖波持有公司股份243,000股[4]
盛新锂能: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6 18:42
致: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 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 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
盛新锂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18: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2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周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 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
盛新锂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2-24 16:35
股份质押变动 - 2024年12月24日,盛屯集团、盛屯汇泽分别解除质押1100万、450万股[1][2] - 同日,二者分别质押1170万、450万股[3][4] 持股及质押情况 - 截至披露日,盛屯集团、汇泽贸易持股比例6.31%、5.93%,累计质押比例75.77%、99.52%[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77%,累计质押59.94%[5] 到期质押情况 - 未来半年到期质押1600万股,融资余额1亿元[6] - 未来一年到期质押8752.1万股,融资余额7.2181亿元[6] 其他说明 - 本次质押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6] - 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等[7]
盛新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0 17:46
担保情况 - 公司为遂宁盛新向光大银行申请不超1.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超13个月[1] - 公司担保总金额不超160亿元,为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设不同担保额度[2] - 本次担保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102.01亿元[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10.195亿元[2]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占2023年净资产26.96%[9] 子公司情况 -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4亿元,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4] - 2024年9 - 30(未经审计),遂宁盛新资产40.424519亿元,负债15.620746亿元,净资产24.803773亿元[5] - 2024年1 - 9月(未经审计),遂宁盛新营收19.202141亿元,净利润0.375608亿元[5] - 2023年12 - 31(经审计),遂宁盛新资产44.239672亿元,负债19.89531亿元,净资产24.344362亿元[5] - 2023年(经审计),遂宁盛新营收63.910463亿元,净利润0.241883亿元[5]
盛新锂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17: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6日14:30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3] - 审议事项含总议案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1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至15:00[13]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00 - 12:00,14:00 - 17:00[7] - 登记地点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其他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盛新投票”[11]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
盛新锂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7:56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 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