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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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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8: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为亚太股份,股票代码为002284[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办公地址相同[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387.44亿元,同比增长3.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95.35万元,同比增长42.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9亿元,同比增长75.84%[7]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624.32亿元,同比减少4.08%[7]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同比增长44.44%[7]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8.60亿元,同比增长4.31%[7]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基础制动系统、汽车底盘电子智能控制系统、轮毂电机以及线控底盘的开发、生产、销售[12] - 公司销售市场主要为OEM市场配套,少量AM市场,国内市场为主,海外市场销量较小[14] 技术实力 -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技术创新能力,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17] - 公司在汽车电子产品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部分项目成果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17] - 公司共获得有效专利800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实用新型专利687项,外观专利16项[17] 财务管理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研发费用为236,896,556.70元,同比增长22.09%[29]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研发投入金额为236,896,556.7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11%[30]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5.84%[30]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8,237.35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12,630.00万元[36]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95,500万元[38] - 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主要以汽车电子和新能源轮毂电机项目为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可期[38]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55]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57] -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制动系统生产经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的依赖关系,未发生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5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继续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推进汽车电子产品快速上量[49] - 公司将强化技改投入,夯实持续发展基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49] - 公司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49] 公司股权结构 -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41%股份,黄来兴持有5.34%股份,黄伟中持有1.25%股份[131] - 前10名股东中,黄氏父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5.32%股权[13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11,303亿元[162] - 公司2023年度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99,442,833亿元[163] - 公司2023年度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储备为6,332,716亿元[165]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7 18:1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
亚太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8:19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071 号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占国涛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太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太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亚太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
亚太股份: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7 18:1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促使对外投资 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确保投资的高效性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对外投资,仅指对外权益性投资,即公司以让 渡自身拥有的资产来获取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重大影响,或达到 其他需要,最终达到获取利益目的而作出的行为。不包括: 一、基本建设、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 二、长期债券投资; 三、期货投资; 四、房地产投资; 五、其它非长期性权益性投资。 "一"类投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二"、"三"、"四"、"五"类 投资目前未涉及,暂不作规定。 第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应遵循效益最佳、风险适度、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审批程序适用于财务审批制度有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方案的前期工作标准 第六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 投资主体在选择对外投资项目时,必须综合考虑集团的产业政策、总体发 展规划和客观实际,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等, 应尽量选择投资省、效益佳、 ...
亚太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8: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 券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A 股股东放弃 ...
亚太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8:19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12] 人员结构 - 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三分之一[5] - 审计部有四名专职人员负责内部控制检查工作[7]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10] 内控缺陷标准 - 确定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分别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衡量[12] - 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15] 内控缺陷情况 - 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6][17]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3]
亚太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8:19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本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以面 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8,4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
亚太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17 18:1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订《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0 年 10 月 21 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 市[2000]36 号《关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由浙江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建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 2000 年 12 月 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原为 3300001007429,现变更为 330000000038495)。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
亚太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8:1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
亚太股份: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
2024-04-09 17:04
项目情况 - 公司被定为某国外品牌客户某平台前卡钳产品供应商[2] - 项目生命周期8年,预计2025年量产[2] - 项目生命周期销售总金额约7.36亿元[2] 影响与风险 - 项目预计对本年度收入及利润暂无重大影响[3] - 预计销售金额、量产时间和供货量均存在不确定性[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