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0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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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Q23经营性利润超预期,看好后续盈利持续兑现&电控放量
长城证券· 2024-04-24 14: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营收38.74亿,同比增长3.3%[2]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16.7%,同比提升3.0pct[2]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5804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54.8%[6] - 预计2026年营业利润将达到399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454.2%[6] - 2026年每股收益预计为0.52元,较2022年增长477.8%[6] 新项目和新客户 - 公司新项目、新客户持续拓展,线控制动迎量产落地,已启动136个项目,新量产93个项目[2] 未来展望 - 预计公司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5亿元、51.2亿元和58.0亿元[3] - 公司对应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亿元、3.1亿元和3.8亿元,维持“增持”评级[4]
亚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 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 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公司 股份。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 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反规定选举或委派董事的,该选举或委派无效。董 事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
亚太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亚太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074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伟海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占国涛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第 2 页 共 2 ...
亚太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 16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办 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 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 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 ...
亚太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立宏)
2024-04-17 18:21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祝立宏,女,196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1999 年进入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本科生、硕士研究 生的教学及辅导工作。担任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学校的高端培训班的财经 类相关课程的主讲老师。历任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 ...
亚太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8:21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 9 人,实到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伟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 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祝立宏女士、董晓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并将在 2 ...
亚太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7 18:21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 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
亚太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作为 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被担保人,以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 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形式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公司就本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第十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 外披露。有本制度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之情形的,还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 ...
亚太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为规范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 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档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一章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7 18:2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16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