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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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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21:0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宪才) 本人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本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谭宪才,中国国籍,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担任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经理,兼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外部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 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事会次数 | | | | 会次数 | | 大会次数 | | | 数 ...
辉煌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21:05
经核查独立董事谭宪才、王涛、周建民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谭宪才、王涛、周建民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辉煌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21: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958.042万元,股份总数均为普通股[6][11]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5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需多条件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73][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75] - 董事长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7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91] - 监事会会议在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出席时方可召开,决议需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95][9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9] - 公司聘用、解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11]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
辉煌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8 21:05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新增独立董事条款,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不在公司任高管[2] 利润分配政策 -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7][8]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该年度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需披露相关事项[4][6] - 特定审计报告意见或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方案等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7][8]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沟通交流[7][8] - 特定情况下高管应就现金分红方案说明[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9] - 股东大会决定中期利润分配时须对中期财务报告进行审计[10] 其他事项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0]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10]
辉煌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21:05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报告、激励计划等议案[2][3][4]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继续履职促公司规范运作[8]
辉煌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8 21:0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等进行了充分 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 --- | --- ...
辉煌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8 21:05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 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 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财务总监侯菊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杜旭 升先生,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
辉煌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21:0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讨论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无关联关系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办公室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辉煌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18 21:0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为健全和完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本 ...
辉煌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21:0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