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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员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2] - 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及时补充提交知情人员档案[11] 档案管理 - 知情人员档案和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4]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14]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18] - 股东、实控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消息[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保密义务[18] - 违规知情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9] 自查与制度 - 特定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辉煌科技(002296) -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者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者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五)委托理财; (六)其他投资。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投资、融资管理,控制投资方向、投资及融资规模, 积极利用各种合法投资、融资渠道,建立有效的投资、融资风险约束机制,规范 公司的对外投资、融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 ...
辉煌科技(00229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55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958.042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958.042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8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109] - 公司需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变更、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40][141]
辉煌科技(0022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股东依法有效地行使权利,提高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 ...
辉煌科技(0022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 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
辉煌科技(002296) - 反舞弊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反舞弊制度内容 - 制定反舞弊工作制度加强治理和内控[2] - 明确损害和谋取不当利益的舞弊情形[4][5] 工作机制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领导机构[7] - 内审部负责实施,受理举报和调查[8] 配套措施 - 加强文化建设和员工培训营造环境[10] - 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企业风险评估[11] 举报与处理 - 各方可多途径举报,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13][14] -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成立小组调查举报事件[19] 后续处置 - 发生案件及时补救、评估改进并追责[16] - 制度2025年6月20日落款,审议通过后生效[19][20]
辉煌科技(0022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5-06-20 20:32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1.全文"股东大会"相关表述; |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 | 2.全文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职责和 | 2.全文"监事会""监事"相关职责和表述 | | 表述。 | 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和表述。 |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日常 |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 | | 事务。 | 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 | 新增 |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辉煌科技(0022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 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条件[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批准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4]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14] - 董事长批准股东会、董事会批准权限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5]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每年初需对与关联方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与预计对比[23]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无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辉煌科技(0022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20: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4] - 变更定期会议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举行条件 - 除特定情形外,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聘用或解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等由董事会决定[26] - 提名或任免董事等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2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7]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1] - 证券事务办公室收集表决票,董事会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其他方式[2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45]
辉煌科技(0022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2025-06-20 20:32
董事会修订 - 2025年6月20日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1] - 董事会成员增至六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 - 修订多项董事会职责和会议规则[1][2] 后续流程 - 修订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