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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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塑料稳步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持续推进
兴业证券· 2024-04-24 13:3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 [1][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3年报营收87.09亿元,同比+28.87%,归母净利润4.68亿元,同比+131.76%,业绩基本符合预期;23Q4营收22.12亿元,同比-10.7%,环比-9.7%,归母净利润0.66亿元,同比+34.4%,环比-67% [2][4] - 改性材料业务营收稳步提升,投资建设新基地,新产能投产及下游客户拓展后将继续增长;ICT材料业务23年开展多类型合作,推进LCP薄膜产品应用;新能源业务与大秦新能源合作,拓展产能并研发建设钠电池产能 [5] - 改性材料随新能源车发展提升,ICT材料随通信技术发展贡献收入利润,新能源业务锂电+钠电双推进;考虑新能源储能电池随碳酸锂降价,下调2024 - 2026年营收及利润,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5亿元、8.18亿元、10.75亿元,对应4月23日收盘价,PE分别为19.2倍、13.7倍、10.5倍 [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市场数据 - 日期为2024 - 04 - 23,收盘价10.08元,总股本1114.15百万股,流通股本679.17百万股,净资产4316.25百万元,总资产11907.21百万元,每股净资产3.87元 [1] 财务指标 |会计年度|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营业收入(百万元)|8709|11669|14083|16827| |同比增长|28.9%|34.0%|20.7%|19.5%|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468|585|818|1075| |同比增长|131.8%|24.9%|39.8%|31.4%| |毛利率|16.5%|15.4%|15.8%|16.2%| |ROE|10.9%|11.7%|14.1%|15.5%| |每股收益(元)|0.42|0.53|0.73|0.96| |市盈率|24.0|19.2|13.7|10.5|[3] 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流动资产(百万元)|7871|9586|11696|13943| |非流动资产(百万元)|4037|3527|3841|4221| |资产总计(百万元)|11907|13113|15537|18164| |流动负债(百万元)|6085|6672|8231|9724| |非流动负债(百万元)|1180|1127|1142|1160| |负债合计(百万元)|7266|7799|9373|10884| |股东权益合计(百万元)|4641|5314|6164|7280| |负债及权益合计(百万元)|11907|13113|15537|18164|[14] 利润表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营业收入(百万元)|8709|11669|14083|16827| |营业成本(百万元)|7272|9870|11856|14102| |营业利润(百万元)|496|623|874|1152| |利润总额(百万元)|496|624|875|1153| |净利润(百万元)|473|593|831|109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百万元)|468|585|818|1075|[14] 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百万元)|836|1181|347|66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百万元)|-1326|-377|-546|-646| |融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百万元)|1122|-373|585|424| |现金净变动(百万元)|632|430|386|439|[14] 主要财务比率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28.9%|34.0%|20.7%|19.5%| |营业利润增长率|136.3%|25.6%|40.2%|31.8%|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131.8%|24.9%|39.8%|31.4%| |毛利率|16.5%|15.4%|15.8%|16.2%| |归母净利率|5.4%|5.0%|5.8%|6.4%| |ROE|10.9%|11.7%|14.1%|15.5%| |资产负债率|61.0%|59.5%|60.3%|59.9%| |流动比率|1.29|1.44|1.42|1.43| |速动比率|0.99|1.14|1.13|1.14| |资产周转率|84.9%|93.3%|98.3%|99.9%| |应收账款周转率|261.8%|272.0%|262.3%|258.8%| |存货周转率|389.7%|495.7%|519.7%|517.4%|[14] 每股资料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每股收益(元)|0.42|0.53|0.73|0.96| |每股经营现金(元)|0.75|1.06|0.31|0.59| |每股净资产(元)|3.87|4.47|5.22|6.21|[14] 估值比率 |项目|2023|2024E|2025E|2026E| | ---- | ---- | ---- | ---- | ---- | |PE(倍)|24.0|19.2|13.7|10.5| |PB(倍)|2.6|2.3|1.9|1.6|[14]
普利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冰)
2024-04-18 20:26
会议相关 - 2023年召开十七次董事会和八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11月8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2023年各会议出席率100%[6][8] - 2024年将加强学习为公司提供建议[26] 财务相关 - 2022年净利润202,094,518.36元[20] - 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总额985,192,887.91元[20] - 2022年度每10股派0.5元现金[20] 其他 - 2023年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3]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23] - 2023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沟通[11]
普利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君律)
2024-04-18 20:26
业绩数据 -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094,518.36元[19] - 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985,192,887.91元[19] - 以总股本派发现金50,871,595.85元[19]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十七次董事会和八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现场考察并密切联系[7] 合规情况 - 2023年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1] - 2023年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16] 公司决策 - 2023年11月8日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加强学习提建议[26]
普利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18 20:26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2] - 每季度对10项事项进行一次检查[2]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报告[2] 信息披露与报备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并刊载相关记录表及附件[3]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人员交易情况[3] - 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3] 人员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保证20天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检查[4] 控股股东变更 - 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和备案[4]
普利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20:26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普利特")的委托, 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 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就普利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
普利特: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20:2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 制度》等要求,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世君、钱君律、胡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世君、钱君律、胡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 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普利特: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8 20:2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销售收入约870,937.45万元[7] - 2023年末合并资产总计119.07亿元,较期初增长约38.32%[1]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87.09亿元,上期为67.58亿元[23] - 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4.73亿元,上期为2.17亿元[23]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4.37亿元,较期初增长约279.24%[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35.70亿元,较期初增长约33.90%[1] - 2023年末存货为18.24亿元,较期初增长约3.20%[1] - 2023年末商誉账面价值约41,721.27万元[8] 审计相关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4] - 销售确认和商誉减值测试被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7][8] 公司发展 - 2023年3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6,084,327股,增加注册资本96,084,327元[33] - 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天津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34] 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分类有例外情况[52][53][56][57] -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境内外有别,采用永续盘存制[85][88]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有规定[101] 税务相关 - 增值税税率为5%、6%、13%等,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154] - 部分子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部分按小型微利企业纳税[155][156]
普利特: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8 20:24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
普利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20: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普利 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含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 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 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
普利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20:24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6] - 董事会认为基准日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无非财内控重大缺陷[12][1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16] 缺陷评价标准 - 财与非财内控缺陷评价,利润表错报2.5%以下一般,2.5%-5%重要,超5%重大[19][22] - 财与非财内控缺陷评价,资产管理错报0.5%以下一般,0.5%-1%重要,超1%重大[19][22]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4] - 公司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