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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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19 20:4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11][12] 董事会权限 - 可批准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5%以下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5] - 可批准年度借贷总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借贷额,且授权借贷额可循环使用[5] 专门委员会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后董事会选举产生[13]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2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提案与决议 - 部分人员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临时董事会议案[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3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2010年3月21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4]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44]
北京科锐: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19 20:4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监事会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财会专业人士[4] 监事会选举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5] 监事撤换 - 监事连续2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应予以撤换[6]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应提前三日发通知[8][9] - 监事会会议实际出席人数应超过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可举行[9] -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16]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监事责任与决议执行 -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16] - 监事督促落实监事会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18] - 监事会决议分送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18] - 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安排实施决议要求事项[18] - 主席可组织监事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并提评价意见[1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009年度规则废止[20] - 法律等修改抵触或监事会决定时应修改本规则[20] -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20] -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0]
北京科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6-19 20: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9日14: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7月3日[4] -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科锐319会议室[4][5]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7][8] - 议案1.00至4.00为特别表决事项[7][8]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邮件登记[9] - 现场登记时间为7月5日9:00~16:30[10]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362350,简称为科锐投票[26]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7月9日9:15~15:00[27]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7月9日9:15至15:00[28]
北京科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6-19 20:4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职责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1] - 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工作协调与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纪要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部门[18]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以上”含本数[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10年5月4日规则废止[20]
北京科锐: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20:44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 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北京科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6-19 20:44
担保额度预计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时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并提交审议[8]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调剂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担保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1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批[14] 担保限制条件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 公司曾为其担保但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至本次申请时尚未偿还或未落实处理措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 经营状况恶化、信誉不良且无改善迹象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大小和情节轻重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6] - 公司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7] - 公司经办部门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7]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 - 2010年3月21日通过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步废止[1] - 公司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 - 文档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2]
北京科锐:关于对全资二级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6-19 20:44
增资情况 - 公司同意新能源科技以600万元对固安科锐增资,后者申请不超2400万元贷款[1] - 增资后固安科锐注册资本变2650万元,新能源科技仍持100%股权[1] 财务数据 - 2023年底固安科锐资产221372.13元,负债212355元,净资产9017.73元[6] - 2024年4月资产329199.90元,负债320083元,净资产9116.90元[6] - 2023年营收0元,利润 - 691.29元,净利润 - 691.29元[6] - 2024年1 - 4月营收0元,利润99.17元,净利润99.17元[6] 其他 - 增资为保障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实施[7] - 增资面临风险,公司将加强管控[8] - 增资资金源于自有或自筹,不影响持续经营[9]
北京科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6-19 20:44
审计规程制定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强化职能[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3] - 督促年审会计师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3] 审计过程管理 - 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核年度财务信息[4] 审计结果处理 - 对审计后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 向董事会提交年审会计师工作总结报告和聘任意向[5]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年审会计师,特殊情况经程序[6] - 讨论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2011年规程废止[8]
北京科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6-19 20: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0] 会议表决与委托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0] 委员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意见或一年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会议材料管理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必要时制作纪要[16]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16]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8] - “以上”含本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2010年规则废止,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8] - 解释权归董事会,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规则[18][19] - 规则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19]
北京科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6-19 20:44
制度修订 - 2024年6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1] - 依据法规及实际情况修订18项制度[1] - 《公司章程》等4项制度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 备查文件 - 包括经签字盖章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