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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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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公司章程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 次修订、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 2 次修订、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次修订、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4 次修订、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5 次修订、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6 次修订、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 7 次修订,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8 次修订,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9 次修订,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0 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1 次 修订,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 12 次修订,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3 次 修订,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4 次修订,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5 次修订,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6 次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7 次修 订,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8 次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9 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 ...
亚厦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 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08 19:0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1,58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对应融资余额 13,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02,83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4.48%、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对应融资余额 17,600 万元,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将其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 ...
亚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
亚厦股份: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短期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短期理财业务"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收益类 理财产品(除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券(除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无担保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交易且投资期限不 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短期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 短期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 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收益递增类产品 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三) 公司进行短期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
亚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本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
亚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亚厦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亚厦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8 19: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制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五)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上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 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 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 ...
亚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9:0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 相应修改。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股 东 大 会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