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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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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8-12 19:01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 [6]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6] - 重大风险事项: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 重大变更事项: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特殊报告情况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1] - 重大交易中对外投资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5] - 资助非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时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6]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17]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18]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及时修订[20]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亚厦股份(00237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董事离职情形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任职事项之日自动离职[4]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履职与补选 - 辞职导致特定情况,改选前原董事仍需履职[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离任后要求 - 离任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忠实义务离任后3年内有效[7] 股份转让限制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亚厦股份(00237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2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超半数[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提名职责与标准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长候选人需有相关大型企业经验且业绩突出[10] - 高管提名人选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10]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成员[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权利 - 连续90天以上持3%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名董事和经理人员[14]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 - 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审议[14]
亚厦股份(00237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2 1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10]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成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政策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回避规定 - 会议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9]
亚厦股份(0023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募集资金协议与使用规则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相关方[7]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6]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6] 资金使用程序与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在二交易日公告[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二交易日内公告[16]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交易日内公告[19] 项目转让与地点变更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近三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提交股东会[21]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在二交易日内公告[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在鉴证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6] 资产收购披露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等情况[26]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在保荐协议中约定至少每季度现场调查[27] - 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亚厦股份(002375) - 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投资审议 - 非保本理财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5]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披露[5] 额度与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 - 存续期最高资金占用不超股东会授权额度[10] 报告与披露 - 理财评审小组每月结束后10日内编制报告[11] - 财务部购买后1日内提交资料给证券部披露[11] 投资原则 - 资金用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2] - 不投高风险产品,坚持风险适度[2] 机构选择 - 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 - 每笔理财至少选三家机构作受托方[9]
亚厦股份(00237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12 19:01
突发事件管理架构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7] 投资者交流安排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快报披露前15日内一般不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10] 信息报告机制 - 公司设有值班电话,任何人可报告信息,值班人接电话后向部门或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报告[12] 突发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4][5] - 治理类突发事件包括大股东风险、纷争诉讼等[4] - 经营类突发事件包括经营财务恶化、净利润连续亏损等[5] - 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包括国际国内事件、政策变化等[5] - 信息类突发事件包括股价异常波动、不实报道等[5] 处置措施 - 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措施包括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案件等[14][15] - 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措施包括了解财务状况、控制责任人员等[15] 上报要求 -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电话和书面上报浙江证监局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17] -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及时上报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17] 其他措施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6]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18] -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8]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0]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20]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总结经验教训[21] 奖惩机制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3] - 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亚厦股份(0023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工作[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5]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目的与职责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工作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7] 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5] - 公司可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21]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36] 活动安排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并提前公告[23] - 公司可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25] -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30]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2]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8]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5]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现行法规规定外信息[12]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出资委托发表报告[40] - 公司可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采访和提供细节[42] 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43] 其他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变更需尽快公布[34]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但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言,以现金支付报酬[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45]
亚厦股份(00237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定义 - 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2] 披露限制 - 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相关内容[4] 报送要求 - 向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需对方签保密承诺函并登记备案[5] 审批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需提交审批表,经相关人员审核[5] 材料管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材料由证券投资部管理,保管至少10年[6]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损失,公司要求赔偿[8] 实施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
亚厦股份(0023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12 19:0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股票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三日填问询函[8] - 公司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及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0][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6] 制度执行 -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学习[18] - 董事会秘书定期提醒并核查买卖情况,做好记录[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记录处理情况并报告披露[20][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自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第十四条执行[23] - 附件含董事、高管买卖证券问询函和确认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