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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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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7 21: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6]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职务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项至第(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29]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独立董事沟通与汇报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反映,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0]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管理层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汇报及财务负责人财务汇报[30]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出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审议年报前可再沟通[30] 其他规定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关注更换原因、事务所资质等[31]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康盛股份(0024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8-27 21: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要求 - 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普通合伙制事务所[3] - 项目负责人应执业时间五年以上[4] 聘请议案提出条件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选聘评价要素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7]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审核与更换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聘请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应关注特定情形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16] - 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17] - 发现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
康盛股份(0024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 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与主业无关的,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 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 的投资。 (二)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 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公司已单独制定关于证券与衍生品等投资事项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因此,本制度所涉及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 ...
康盛股份(00241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至控股子公司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6] 报告与计划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8] - 控股子公司月报每月结束后10日内上报,季报每季度结束10日内上报[8] - 半年度报告每年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8] 财务要求 - 控股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及报告,每年提供审计报告[11] - 控股子公司比照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11] - 控股子公司每月底或按需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报表,审批遵守公司规定[11] 业务审批 - 控股子公司对外贷款需事先论证,提交报告报公司审核后执行[13]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报[16]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5]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18] - 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控股子公司法规、制度执行等情况[18] 激励约束 - 控股子公司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0]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审查[20] 违规处理 - 控股子公司违规致公司受处理,公司处分相关责任人[20]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 本制度经审议通过后实施,控股子公司可参照制定内部制度并备案[24]
康盛股份(0024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21: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 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五)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六)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 ...
康盛股份(002418)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8-27 21: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 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 ...
康盛股份(00241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提升应对能力[2] - 董事长任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证券事务部负责监测、收集舆情,建管理档案[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6] - 公司内外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保留法律追责权[10][11]
康盛股份(0024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 ...
康盛股份(0024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21:0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责任追究原则与责任人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2] -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含董事、高管等人员[3] 处理流程 - 重大财务差错需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5] 责任情形与形式 - 六种情形造成差错将被追究责任,四种从重,五种可从轻等[3][4]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6][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
康盛股份(00241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10]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3][14]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9]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6][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手续[23] - 各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等知悉重大事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信息公开披露需获董事长核准或授权总经理核准[25]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股份或控制权变化等情况并配合披露[31][34] 文件保存与制度执行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9]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及保密制度[36]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37] - 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4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3]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法规报送处罚[4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