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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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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4 19:3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在任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 任力先生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3 月 13 日 ...
毅昌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力)
2024-03-14 19: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力)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任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3 年,博士。1997 年至今任华 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 22 届中国 专利银奖、广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 然科学奖一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等。现任国家人体组织功能重建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医疗器械研究检验中心副主任。 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 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 定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 ...
毅昌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14 19:31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颁布的 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 ...
毅昌科技: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2024-03-14 19: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根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对 2022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 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无影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2022 年 12 月 31 | 日 /2022 年度 | | | --- | --- | --- | ---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数 | | 资产: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00,416.43 | 16,617,287.02 | 1,616,870.59 | | 负债: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6,754.45 | 3,754,485.45 | 2,137,731.00 | | 股东权益: | | | | | 未分配利润 | -555,703,301.93 | -556,224,1 ...
毅昌科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14 19: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89 号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8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 ...
毅昌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3-14 19: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 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应根 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 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
毅昌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9:18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
毅昌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8 19:02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 ...
毅昌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6 19:12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9:15至2024年2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 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4.会议召集 ...
毅昌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9:1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慎查阅了公司提供的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及保证:公司向本所律 师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含文件资料上记载的内容及签名或盖章)均真实、完整、有 效,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其中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 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周鹏程律师、蒋小曼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