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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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交易报告标准 - 除特定交易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17] 报告制度要求 - 报告义务人需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10]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各部门等应在重大事项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报告义务人应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并及时报告[21] 信息处理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明确传递程序[22]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按规定披露[23]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5]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25]
毅昌科技(0024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 主要负责人)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 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 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不作为或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监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
毅昌科技(00242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特指由股东会 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 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当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或 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 ...
毅昌科技(002420) -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办公会会 议流程,保证经理办公会会议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工作、议定事 项的工作会议,是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工作机制。是经理依法履行职 责,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二章 参会人员 第三条 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助理应当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需其 他人员列席时,由经理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会议表决权。 第四条 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达到应出席人员过半数方可召开会议。因故 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提前向经理请假,并以书面形式对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同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在会议上代为发表上述意见。 第三章 议事内容 第五条 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 (一)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理决 ...
毅昌科技(002420)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提高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效率,明确 经理职权及工作程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以 下经理工作细则。 一、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三、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2.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理会议制度 1.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 2.根 ...
毅昌科技(002420) - 决策权限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策权限如下: (一)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决策权限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公司决策权限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 ...
毅昌科技(0024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
毅昌科技(00242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
毅昌科技(002420)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全面主持董事会工作。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 确保公司制定完善的治理机制和程序,确保及时将董事或经理层提出的议题列入 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地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 的相关背景材料,确保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佳利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长应提倡公开、民主讨论的文化,保证每一个董事会议程都有 充分的讨论时间,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内部董事和 外部董事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 第四条 董事长应采取措施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 与股东沟通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相关股东的意见,确保股东的意 见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能在董事会上进行充分传达,保障机构投 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提案权和知情权。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 ...
毅昌科技(0024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将所有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露并防止重要信息在公告前泄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 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涉及股东的条款适用于公 司股东,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2025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