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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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20:2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i殊普通合伙) 利立 刘素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景伟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50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 股份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尤夫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 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尤夫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0: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 ...
尤夫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20: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 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 ...
尤夫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董 ...
尤夫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0:21
一、尤夫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尤夫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134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 ...
尤夫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20:21
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年初占用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末占用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利息(如有) | 累计发生额 | 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为上市 | 其他应收款 | 19,686.07 | | | | 19,686.07 按照重整计划解决3笔其他历 ...
尤夫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 可不受本 ...
尤夫股份: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 ...
尤夫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地履行了自 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