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星科技(002442)
icon
搜索文档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24 22:17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000 股,回购价格为 2.7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 的注册资本由 490,820,000 元减少为 490,799,000 元。 2024 年 6 月 24 日 二、 ...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6-24 22:17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 002442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 | 是 | | --- | --- | --- | | | 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 | 是 | | | 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10 年 | 是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 | | | 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的标的予股票 | | | | 种类、的来 ...
龙星化工:天元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6-24 2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082万元[9] - 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4日,营业期限至长期[9]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442”[9]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24日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对象117人[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670000股,占股本总额2.58%[21] - 魏亮等3人各获授100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7.89%,股本总额0.20%[23] - 乔习学等2人各获授28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2.21%,股本总额0.06%[23] - 马维峰等4人各获授22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1.74%,股本总额0.04%[23] - 王冰获授20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1.58%,股本总额0.04%[23]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获授803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63.38%,股本总额1.64%[2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6]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24、36个月[29] - 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30%、30%[3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授予价格为每股2.36元[35]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50%(2.08元/股)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50%(2.35元/股)较高者[37] - 激励对象获授需公司和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8][39][40] - 解除限售需公司和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及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41][42][43][44] - 2024 - 2026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0%、15%、20%[44] -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授予价[43][45]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可100%解除限售,不合格为0%[46]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个人层面[4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1+n)[50]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51]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n[5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1+n)[54]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n[55] - 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56]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63]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60日内完成授予相关工作,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6] - 公司变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6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70]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条件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71] -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岗位要求工作,违规时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股票[72]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7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股票[83]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时激励计划正常实施[84]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被动离职且无违规行为,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8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身故前计划程序享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91]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93][9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 = Q0*(1 + n)[96] - 缩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 = Q0*n[97] - 配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 = Q0*P1*(1+n)/(P1+P2*n)[9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后回购价格P = P0/(1 + n)[99] - 缩股调整后回购价格P = P0/n[100] - 派息调整后回购价格P = P0 - V,且P须大于1[101] 会议及程序 - 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9][112][115]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110]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110][113] - 股东大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 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118]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4-06-24 22:17
2、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 有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 ...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6-24 22:1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1年4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1年5月14日激励对象调整为178人,授予986万股限制性股票[6] - 2021年5月19日实际授予177人,970万股[8] 股票上市情况 - 2021年6月11日首次授予的968万限售股票上市[9] - 2021年12月10日预留授予的114万限售股票上市[10] 回购注销情况 - 2022年9月16日回购注销90,000股,金额249,300元[12] - 2023年5月9日回购注销13,731股,金额38,034.87元[14] - 2023年12月20日回购注销12,000股,金额33,240元[16] 解锁情况 - 2024年6月10日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届满[19] - 2024年3月14日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17] - 2024年6月24日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18] 解除限售情况 - 17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850000股,占总股本0.5807%[24] - 部分高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24]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可解除限售比例为29.29%[25]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24 22:17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6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9082亿股的2.58%[7][39] - 激励对象11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6元/股[8][5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43]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魏亮、杨津、马宝亮各获授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7.8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41] - 乔习学、彭玉平各获授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2.2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41] - 马维峰等4人各获授2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1.7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41] - 王冰获授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1.5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41]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107人获授80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63.3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41]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4] - 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14][44] - 授予日须为有效期内交易日,且不在特定期间内[45] 限售与解除限售 - 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6] - 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49]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1] 业绩考核 - 2024 - 2026年分年度考核业绩,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64][6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6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65] - 若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6]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和0%[67]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68]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1+n) [71]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 [71]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式为Q=Q0*n [7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1+n) [75]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n [75] - 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为P=P0 - V,且P大于1 [75] 费用与其他情况 - 2024年6月24日测算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1.76元[85] - 2024 - 2027年授予1267万股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合计2229.920万元,各年分别为724.724万元、1003.464万元、390.236万元、111.496万元[88]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89]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激励计划正常实施[90] - 激励对象担任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92]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93]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且无过失,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93] - 激励对象退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计划程序进行[94]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情况发生前计划程序进行[95]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9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身故前计划程序享有[9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99]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及时公告[110] - 公司实施回购时按《公司法》规定处理[111] - 公司实施回购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经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项[113]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6]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16]
龙星化工:天元关于龙星化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6-24 22:17
激励计划实施 - 2021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8] - 2021年5月14日激励对象由182人调为178人,授予986万股[11] - 2021年5月19日实际授予177人970万股[13][14] 解锁情况 - 2022 - 2024年陆续审议解锁及回购注销议案[15][16][18][19] - 首次授予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21] 业绩数据 - 2018 - 2020年净利润均值76,465,887.84元[26] - 2023年净利润较三年均值增长44.38%[26] 激励对象情况 - 170名激励对象本次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27] - 2名离职激励对象21,000股股票被回购注销[27][28] 回购信息 - 回购价格2.77元/股,金额58,170元[32]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6-24 22:17
激励计划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15%、20%,以2023年为基数[6] 限售解除规则 - 未达业绩目标,对应考核年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7] - 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9] 考核相关 - 考核期间为解除限售前一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11][12] - 考核结果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异议可五日内申诉[14] - 考核结果保密保存至少三年[15]
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2024-06-24 22:1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阎丽明女士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阎丽明女士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阎丽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 4、征集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4:30- 17: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阎丽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证券代码: ...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6-24 22:17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限制 性股票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相关 文件; 4、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