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0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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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1-02 18:51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59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人")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发行人"、"公 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 龙星化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 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 ...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2 18:51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59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 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相关事项 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了认 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
龙星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11-02 18:51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2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已收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 人")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发行人"、"公司") 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龙星 化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 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问题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由 2020 年度的 11,796.51 万元增至 2022 年度的 96,088.18 万元。报告期内,发 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4.2 ...
龙星化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11-02 18:5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之回复 天职业字[2023]49744 号 目 录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1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天职业字[2023]497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2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发行人"、"公司")本次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 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龙星化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2 18:5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京天公司债字(2023)第 014 号 致: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星化工"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 见。 4-1-1 元律师事务 两 | | | |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 | | --- | | 第二部分 正 文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 ...
龙星化工(00244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10%,达到10.41亿元[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68%,达到4,716.64万元[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3.44%,达到7,615.22万元[29] - 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136.09%,达到8.41亿元[8]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111.05%,达到8,217.99万元[9] - 存货大幅减少33.63%,达到4.42亿元[10] - 在建工程大幅增加699.82%,达到1.36亿元[12] - 无形资产大幅增加119.85%,达到2.52亿元[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41.77%,达到1,949.81万元[14] - 财务费用大幅增加941.95%,达到2,514.72万元[20] - 本期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高于上年同期[37] - 本期期末现金减少[41]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98亿元[49] - 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1.98亿元,同比下降5.91%[49]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为25.17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9.0%[48,49]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12.28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14.7%[48,49] -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7.45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10.8%[48,49]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为17.15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6.7%[48,49]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3.28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78.8%[48,49] - 2023年9月30日总负债为20.43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增加14.1%[48,49]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086亿元[51]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039亿元[51]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9亿元[51] -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15.22万元[53] - 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23.17万元[54]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8.69万元[54] - 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714.71万元[54] - 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103.07万元[51] - 2023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1,261.21万元[51] - 2023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122.70万元[51]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356[4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持有公司股份19.95%[42]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45] - 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45] - 公司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6]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46] - 公司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3,731股[46] - 公司为7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45.05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46] - 公司2023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47] - 公司对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1,000股[47]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3-10-27 12:0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涵 [2023]120159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 需公司落实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人在 2019 年至 2021 年与刘红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实际控 制的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及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公司发生运输关联交易。公 司未将前述两家运输公司认定为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事项,河北证监局对发行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我所对 公司发送《关于对龙星化工 ...
龙星化工_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2023-10-26 17:38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3〕120159 号 形;(2)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产生的过程和原因、 相关整改措施及有效性,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 行,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回复内 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请以 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我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现有以下事项请予以落实: 发行人在 2019 年至 2021 年与刘红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 山之弟)实际控制的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及沙河市通泰汽车 运输公司发生运输关联交易。公司未将前述两家 ...
龙星化工: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2023-10-23 15:48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2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已收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 人")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发行人"、"公司") 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龙星 化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 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字体 | 释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