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0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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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7 19:5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并尽快增补[4] - 相关人员可提议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可免除[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有效[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和修改[15]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27 19:5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管[2] 任职与解聘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3][4][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解聘需理由并报深交所[10][11] - 五种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7 19:5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基础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9]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9] 股东权益保障 - 公司应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便利[10] 说明会相关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在会前发布公告并开通提问渠道[22]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22]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3] 股东权利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3] 档案与信息公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7] 电话咨询服务 -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并及时反馈信息[19] 活动记录刊载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活动记录表[20]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27]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7]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30]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答复热点概念和敏感事项应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3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涉及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3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预测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3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受质疑、涉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信息[32] - 公司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程序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3] - 董事会秘书应按程序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3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35]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08
2025-08-27 19:5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4] - 股东会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4] 不同类型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只能选独立董事候选人[5]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只能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投票限制规则 - 股东可对表决票数任意分配,但投向独立董事人选总数不得超应选独立董事总人数,投向非独立董事人选总数不得超应选非独立董事总人数[6]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董事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7] - 股东对某几个董事候选人投向表决票总数多于全部表决票数,投票无效;少于全部表决票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投票[7]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每位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7] 缺额董事选举规则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仍未达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8]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交易审议规定 - 除关联担保外,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5] 委托理财与交易累计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豁免与免予义务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7 19:5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时间与记录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11][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股东相关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3] - 决议违法等情况,股东可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4]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6]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7 19:52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各部门[2] - 印章刻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8] - 已废止印章保管三年后销毁[9] 印章保管 - 公司(子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11] - 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11] - 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11] 印章使用 - 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不同情况流程不同[15] - “部门用章”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16] - 员工因私用印需征得总经理批准[18] 特殊规定 - 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确需外出需总经理批准且两人以上同行[18] - 已盖章未使用文件交回总经理办公室销毁[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7 19:52
舆情管理机制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证券部人员工作日至少进行一次舆情监测[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7] - 知悉舆情后应立即汇报,重大舆情董秘向董事会报告[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8月27日生效[14][15]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8
2025-08-27 19:52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连续执行不超2年[10] 文件保存与报备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改聘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河北证监局报备[14] 选聘与改聘规则 - 年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6] - 拟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信息[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18] - 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9] 其他规定 - 情节严重股东会不再选聘特定事务所[19] - 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0]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解释[22][23]
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7 19:5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4][25][2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部分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20]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特定情形可免披露业绩预告[20] - 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情况有特定差异时,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披露后预计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3][2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19种情况,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30][31]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32][33] - 公司出现变更章程等12种情形应及时披露[34] - 发生重大环境等事故应披露概况、原因等[3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披露[38] - 重大信息有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40]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4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45]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48] - 董事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并在年报披露[48]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9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知情人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58][59] - 董事长、总裁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投资者签署承诺书[67][69] - 董事会办公室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信息范围包括六项[7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要求时间内回复问询,答复意见一式三份,两份送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3][74] - 董事会办公室对问询书面材料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5] - 一个会计年度内,董事会办公室记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6]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77]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82][83] - 投资者咨询电话0317 - 5090055,传真0317 - 5115789,邮箱huasi@huasigufen.com[83][84]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修订时制度相应修改[85] - 公司人员违反制度除按内部规章担责外还向监管部门报告[85] - “第一时间”指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85] - “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8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7][88]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