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0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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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12-07 16:31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 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东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 ...
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7 16:31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 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贯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 ...
华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7 16:31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7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3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彭学军先生、刘兰玉先生因 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质量,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
华斯股份:关于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1-13 17:47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肃 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3- 027)。 近日,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肃宁县 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肃宁县京南裘皮城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肃宁县尚村镇皮毛交易市场东侧 31 幢楼; 4、法定代表人:郭艳青;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
华斯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7:47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告,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30 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国 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3 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量为 122,122,768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2.366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22,122,6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36660% ...
华斯股份: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7:47
GLG/SZ/A3223/FY/2023-860 告律師(深圳)事務所 AW FIRM (SHENZHE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
华斯股份(002494)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00:00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87,913,009.62元,同比增长0.6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42,260,797.50元,同比增长10.33%[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68.60元,同比增长99.8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4,016,507.55元,同比增长94.58%[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42亿元,较上期2.19亿元增长10.33%[20]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527.82万元,较上期亏损7560.25万元大幅收窄[21]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06元,上期为-0.1965元[22] 资产与负债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750,974,342.5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3,311,059.4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32%[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5,981,048.96元,较期初增长43.26%,主要因短期借款增加[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071,407.96元,较期初增长114.28%,因期末收到银行票据增加[8]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0,较期初下降100%,因应收票据收回[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52,370,710.36元,较期初增长121.79%,因预付货款货物未收到[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10,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17.52%,因短期借款增加[8]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9,940,262.94元,较期初增长132.68%,因预收货款及预收物业管理费增加[8] -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808,029.54元,较期初增长210.31%,因预收货款及预收物业管理费增加,对应待结转增值税增加[8]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35,981,048.96元,较1月1日的164,723,366.12元有所增加[18]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1,003,832.26元,较1月1日的33,412,167.59元有所减少[18]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340,537,197.48元,较1月1日的283,579,447.24元有所增加[18]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699,441,940.78元,较1月1日的550,011,984.80元有所增加[19]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051,532,401.74元,较1月1日的1,100,948,584.09元有所减少[19]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750,974,342.52元,较1月1日的1,650,960,568.89元有所增加[19]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525,206,316.56元,较1月1日的417,662,872.25元有所增加[19] - 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210,000,000.00元,较1月1日的96,542,920.25元有所增加[19] - 2023年前三季度负债合计5.39亿元,较上期4.34亿元增长24.43%[20] - 2023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12.12亿元,较上期12.17亿元略有下降[20]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583名[16] - 前10名股东中贺国英持股比例为31.99%,持股数量为120,720,374股,是公司控股股东[16] 成本与费用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1.72亿元,较上期2.29亿元下降24.93%[20]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3236.54万元,较上期2503.09万元增长29.30%[20] - 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684.27万元,较上期776.81万元下降11.91%[20] - 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120.54万元,上期为-1350.28万元[20] 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亿元,较上期2.32亿元增长20.0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1,015.80元,上年同期为-19,004,184.07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10,627.90元,上年同期为-53,283,710.39元[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275,307.68元,上年同期为62,636,526.72元[2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35,981.14元,上年同期为-51,324.15元[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1,257,682.84元,上年同期为-9,702,691.89元[2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2,953,615.12元,上年同期为175,470,821.26元[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4,211,297.96元,上年同期为165,768,129.37元[2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7,0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144,983,000.00元[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91,983,000.00元,上年同期为50,000,000.00元[2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6,531,868.82元,上年同期为2,346,473.28元[24]
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10修订)
2023-10-25 15:5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
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10修订)
2023-10-25 15:56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忠诚于公司和股东利益,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 利,严格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二)勤勉尽责,以作为董事理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努力地履 行职责,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尽力保 ...
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10修订)
2023-10-25 15:5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 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任期届满,监事连选可以 连任。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