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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0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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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1-08 18:26
人员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方君因个人家庭原因于2024年1月6日辞职[2] - 方君原定任期三年,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 方君未直接持股,无未履行承诺,辞职不影响运营[2]
司尔特: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3-12-20 16:21
企业资质与税收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化肥科技被认定为2023年安徽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1] - 化肥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5440,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1] - 化肥科技2023 - 2025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司尔特(00253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1-01 00: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17亿元,同比增长110.5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0.35亿元,同比下降16.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2.35万元,同比下降286.0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63.02万元,同比下降539.5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3.49万元,同比下降122.8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同比下降400.00%[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3元,同比下降400.0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4%,同比下降0.70%[4] - 总资产为65.41亿元,同比下降5.7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2.51亿元,同比下降1.79%[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0.35亿元,同比下降16.1%[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29.14亿元,同比下降4.5%[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23亿元,同比下降75.5%[2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下降76.3%[2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9亿元,同比下降9.1%[2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22亿元,同比下降9.2%[2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51亿元,同比下降0.4%[2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5999万元,同比下降36.6%[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848万元,同比增加59.8%[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51亿元,同比下降1.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34,914.69元,相比上期的282,513,166.17元有所减少[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06,389.82元,相比上期的-138,579,803.58元有所改善[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659,381.70元,相比上期的-372,588,096.47元有所减少[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7,827,218.26元,相比上期的-183,125,190.60元有所减少[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27,539,990.38元,相比上期的593,174,678.16元有所减少[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4,283,448.13元,相比上期的240,681,602.16元有所增加[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22,176,484.92元,相比上期的143,783,256.73元有所增加[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55,224,878.07元,相比上期的194,638,067.57元有所减少[24] 股东变动 - 公司股东宁国农资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产业控股司尔特无限售流通股17,953.00万股[9] - 金国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8%的股份,并通过宁国农资公司持有公司8.30%的股权[9] 投资与项目 - 公司拟在贵州省开阳县投资建设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172,448.0万元,建设工期36个月[16] 资金支持与偿还 - 公司向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11,000万元,合同终止时余额9,000万元[16] - 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偿还公司本金5,000万元,剩余未偿还本金4,000万元[17] 资产与负债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2,434,849,519.6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4,106,450,242.91元[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6,541,299,762.58元,流动负债合计898,562,033.43元[18] 委托管理 - 公司签订了《关于宣城华信健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17] 审计状态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5]
司尔特(00253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8.13亿和27.40亿[24]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51亿和27.41亿[24]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37亿和8.03亿[24]
司尔特: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9-28 16: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三")、公司 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健康公司"或 "甲方二")、鑫宏健康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华信健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信体检公司"或"甲方二")(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统称甲方) 与宣城市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骨科医院"或"乙方")、骨科医院实 际控制人方万鹏(以下简称"丙方一")、骨科医院股东金平辉(以下简称"丙 方二")(丙方一、丙方二统称丙方)及骨科医院控股股东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健康公司"或"丁方")拟签订《关于宣城华信健 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 公司拟将全资孙公司华信体检公司的经营权、管理权委托给骨科医院行使,委托 管理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 300 万元/年。 同时公司、鑫宏健康公司分别与华信体检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鑫宏健康 公司将其所有的 GE 心脏彩超、16 排 CT ...
司尔特: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3-09-28 16:02
交易事项情况 - 独立董事对委托管理协议交易行为调查了解[1] - 交易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定价合理[1] - 交易利于聚焦主业、提升盈利,符合长远规划[1] - 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1]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1]
司尔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8 16:02
公司决策 - 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1] - 审议通过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1] - 将宣城华信健康体检门诊部委托给宣城市骨科医院管理[1] 协议内容 - 委托管理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1] - 委托管理费用为300万元/年[1] 投票与公告 - 投票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 相关公告于2023年9月29日登载于媒体和巨潮资讯网[2]
司尔特: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3-09-20 15:47
人员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文继兵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9月19日辞职[2] - 辞职后文继兵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股权与承诺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文继兵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 - 文继兵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2]
司尔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6 18:2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1] - 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1]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 - 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3] 委员会成员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朱国全、罗忆松、吴玉光、朱克亮[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2]
司尔特: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06 18:2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00252号 致: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