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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0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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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002548)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交易原则与审议披露 -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2] - 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需及时披露[10] 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 - 公司设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决策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期货部负责人、审计负责人[4] - 公司在期货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设置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应岗位[6] 套期保值业务规则 - 套期保值业务以保证原料供应和企业正常生产、提前锁定产品利润为前提,杜绝投机[13] - 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止损原则,发生较大亏损时对保值头寸实施止损,继续持有需总经理批准[14] - 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和衍生品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14] - 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产品、原材料[16] - 期货市场建立的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剩余用量的2/3[16] 交易控制与审批流程 -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执行至少两人联合控制制度,交易员与资金调拨员分离[17] - 套期保值方案需依次经期货部、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送交期货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存档[17] - 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需由“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决策小组”负责人签署[20] 风险管理 - 风险管理员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岗位不得与其他交易业务岗位交叉[22] - 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决策小组”按不同月份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和控制当期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董事会授权范围[22] - 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包括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测算[22] - 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交易员和风险管理员需跟踪市场并报告相关情况[22] 资金管理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入金由交易员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通用付款审批程序后由财务中心统筹安排[26] - 资金调拨员对闲置较多的交易保证金提示,期货部与财务中心协商后进行资金调拨[26] - 风险管理员对期货及衍生品账户交易和资金情况监控,发现偏离及时预警[26]
金新农(0025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解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改聘续聘条件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续聘时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应未受刑事处罚及相关行政处罚[5] 审计委员会选聘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审查资质等[7] 选聘方式及程序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8]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签订约定书[9] 选聘评价要素及审计费用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6]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 5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8][19] 改聘时间及流程 - 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6][27] - 年报审计期间应改聘,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提议,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25] 解聘通知与信息披露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二十天通知,事务所辞聘应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28]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31]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4] 禁止选聘情况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若有3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5]
金新农(0025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原则上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6] 任职限制与解聘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5] 相关配套与职责 - 聘董事会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4]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8] 履职保障与记录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0]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1] 离任与空缺处理 - 离任应完成工作交接或进行离任审计[14]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金新农(00254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 ...
金新农(0025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 ...
金新农(00254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金新农(00254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 ...
金新农(0025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的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 ...
金新农(0025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4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8,173,658元,股份总数为828,173,658股[7][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0] - 公司收购股份因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处理[1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规定,否则可诉讼[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担责[27]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4]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4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关联交易事项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5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7]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0]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多项标准[7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67]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不同成交金额的交易[75]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9][9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部分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9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满足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0%[10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5]
金新农(0025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