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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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不定期开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10]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与细则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通过生效并负责修订解释[16]
双星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
双星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5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1152485496元,股份总数同数,均为普通股[10][20] - 设立时吴培服等三方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20]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5]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限制规定[28] - 董事等人员任职及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特定股东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诉讼权利及程序[36][37] - 股东对股东大会等决议异议的处理方式[35][36] - 股东要求收回违规收益的权利及程序[3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要求[38] - 不同情形下公司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49][5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条件[51] - 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等事项的标准[48]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及相关程序[80][82] 董事与监事会 - 董事会组成及独立董事相关规定[101][96] - 监事会组成及会议召开要求[133][135]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及转增资本的规定[140][144] - 公司现金分配利润的条件及比例[145][14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通过条件[149] 其他 - 公司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154][157]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的规定[160] - 公司合并等情形下对债权人的通知及处理[165][166][167]
双星新材: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双星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55
薪酬方案 - 2024年董监高薪酬方案于4月26日审议通过[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人员薪酬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无津贴[3]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1万元/年[4] - 监事按岗位领薪无津贴[5] - 高管薪酬含基本和绩效薪酬[6] 发放规则 - 基本薪酬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发放[7] - 薪酬为税后,公司代扣代缴[8]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发放[8]
双星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8 15:55
募集资金情况 - 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5200万股,每股55元,募资总额28.6亿元,净额27.066亿元,超募20.44979658亿元[1] - 2014年定向增发135790494股,每股10.31元,募资总额13.9999999314亿元,净额13.6793937708亿元[2] - 2017年定向增发172117039股,每股11.62元,募资总额19.9999999318亿元,净额19.6757287623亿元[3] 资金使用与项目效益 - 2017年定向增发年产20000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总投资19.6757287623亿元,投资进度108.15%[10][26] -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投资进度100.04%,2023年效益8559.62万元未达预计[20] - 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投资进度98.57%,2023年效益 - 1440.28万元未达预计[20] - 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投资进度104.51%,2023年效益 - 6838.08万元未达预计[20] - “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投资进度101.27%,2023年效益7048.79万元未达预计[3] -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进度100%,2023年效益 - 242万元未达预计[3] 资金管理与协议 - 2023年将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共5个专户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11] -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末余额0元[6][8][9] - 公司多次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履行无问题[14][15][16][18][19] 其他事项 - 2024年江西科为未达预期效益,公司将加大技改投入促进效益提升[1] -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无违规情形[29]
双星新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15:55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 4-0 0 6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15:00 时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 ...
双星新材: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55
审计人员配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3名专职人员[5] 审计职责与频率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审计事项关注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 整改与评估机制 - 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13]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24]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 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28]
双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8 15:5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议通过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资金使用合规[3]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控良好[4] 业务决策 -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6] - 同意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7] - 同意董事等2024年薪酬方案[8] - 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9] 资金与担保情况 - 2023年度无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情形[10] - 2023年度无对外担保情况[10]
双星新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8 15:55
成本与投入 - 公司今年PTA及MEG全年采购成本预计超40亿元[1] - 公司拟投入不超3亿元保证金进行大宗商品套期保值[4] 业务风险与应对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价格波动等多种风险[7] - 制定制度、成立小组控制期货业务风险[5][6] - 内控审计部检查业务,设系统保证交易开展[9][10] 业务作用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