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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002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健全公司股东会运行体系,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 保障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
双星新材(0025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15:45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0]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4]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5] 监督与追责 - 董事、高管应关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问题[22] - 关联人占用资源致损失董事会应追责[22] 报告与责任 - 各部门和子公司关联交易前需上报证券部、财务部[22] - 未按制度报告关联交易将追究人员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4]
双星新材(00258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
双星新材(00258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
双星新材(00258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18 15: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董事 1 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吴培服先 生、吴迪先生、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黄力先生、 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黄力先生、程银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 ...
双星新材(002585)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现 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培服先生、吴迪先 生、邹雪梅女士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 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 的任职条 ...
双星新材(00258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18 15:45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 | |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 |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 |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 |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 | 的文件。 |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 | |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 |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 |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 |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 |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 |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
双星新材(002585) - 独董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程银春)
2025-05-18 15: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程银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是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1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9]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任期符合要求[1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0]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1]
双星新材(002585)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充分讨论与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曹 薇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589 股,并通过宿迁市启恒 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
双星新材(00258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银春)
2025-05-18 15: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程银春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双星彩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