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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0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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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10-10 19:3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刘锦超、谢兴隆、毛坚 毅参加了会议,谢兴隆、毛坚毅共同推举刘锦超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 ...
华西能源: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10-10 19:33
融资相关 - 2024年10月9日公司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1] - 前次募集资金2014年2月到位且已使用完毕[1] - 近五年无配股等方式募资,本次发行无需相关报告[1]
华西能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24-10-10 19:33
新策略 - 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被四川证监局警示1次、深交所通报批评1次[3][6] - 公司及责任人针对警示和批评加强法规学习等[5][7] 未来展望 - 公司将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8]
华西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10-10 19:33
发行股票相关 - 公司符合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条件[1] - 发行方案等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1] - 同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事项[2] - 同意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且符合规定[2][3] 其他事项 - 相关规划符合现金分红规定,政策合理[3] - 同意设立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 - 书面审核意见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6]
华西能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0 19:33
股票发行 - 拟向控股股东黎仁超发行不超230,414,746股[3][4] - 发行前黎仁超持股154,275,680股,占比13.07%[4] - 发行后黎仁超持股不超384,690,426股,占比不超27.26%[4][5] 流程进展 - 2024年10月9日会议通过发行议案[4] - 需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审核注册[3] - 最终发行数量注册后协商确定[4] 其他 - 发行不导致控股权变化[3] - 及时披露股东权益变动信息[6]
华西能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10-10 19:33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可采取现金、股票及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3] 现金分红条件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多项条件[4][5]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可不现金分红[6] 现金分红比例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不同阶段占比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政策通过条件 - 董事会制订、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9] - 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 生效时间 - 股东回报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华西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0 19:33
新策略 - 公司2024年10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1] - 发行事项需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审核决定[1] - 公告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3]
华西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10-10 19:3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现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
华西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10-10 19:33
业绩目标 - 到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分别提高5、0.5个百分点[7] - 到2030年工业锅炉产品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3个百分点[7]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超90%[10] 股票发行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满足资金需求[4]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仁超[18][19] - 发行股票价格2.1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21][30]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34] - 发行完成后认购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1][30] - 发行方案需获股东大会、深交所、证监会通过[23][35] 发行意义 - 募集资金把握行业机遇促进公司发展[11] - 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实力支撑持续发展[12] - 控股股东全额认购巩固控制权[13] 政策与发展 - 国家政策支持高效锅炉及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发展机遇[6] - 聚焦主业发展并加强业务链延伸,资金需求大[8]
华西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2024-10-10 19:33
控股股东承诺 - 发行完成后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 - 若监管规定更新将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 - 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违规愿担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