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0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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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002650) - 风险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4
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 公司实行稳健风险管理理念,谨慎介入高风险投资项目[14] - 公司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极低风险”和“低风险”类[14] - 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是规避风险、减少损失[20] 风险分类与防线 - 公司风险分为战略、运营、财务、市场和法律风险[3] - 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会为第三道防线[6] 风险信息收集 - 战略风险收集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科技进步等信息[10] - 财务风险收集关注负债、现金流、存货等信息[10] - 运营风险收集关注产品结构、组织效能等信息[11] - 市场风险收集关注产品价格、物资供应等信息[12] - 法律风险收集关注公司法律环境、重大协议合同等信息[12] 风险识别与分析 - 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经营、合规性和财务报告四个方面[16] - 采用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法识别风险[16] - 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等因素[16][17] - 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角度进行[17] 风险应对与措施 - 风险应对策略包括规避、分担、降低和承受[20] - 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应考虑多方面因素[22] - 制定内控措施包括授权、报告等制度[22] 监督与评价 - 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定期自查风险管理工作并报送内部审计部[25] - 内部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评价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报送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25] - 监督评价工作可结合年度审计等一并开展[25] - 经董事会决议可聘请中介机构评价风险管理工作并出具专项报告[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ST加加(0026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2025-10-27 18: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 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涉及对外报道、 传送的各式文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 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遵循《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保密政策 等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 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 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
ST加加(0026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8: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 ...
ST加加(002650) - 内部控制总制度
2025-10-27 18:18
内部控制中公司各个层级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 估。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 督。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总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ST加加(0026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8:18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7]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股总数25%[11] - 持股不超1000股(含)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1]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不得转让[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12]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不超六个月[17] - 披露增持计划主体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变动情况[19] - 董事会为违规买卖股份责任追究主体,董秘负责日常监督[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6] - 生效时原《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12年3月)》废止[26]
ST加加(00265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7 18:18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 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综 合 性 网 络 平 台 , 是 公 司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益 补 充 。 具 体 网 址 为 : https://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 ...
ST加加(0026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8:18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为其执行机构[5]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部应评价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有效性[10]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各控股公司、职能部门等及董事会认为需检查的事项和人员[13] - 内部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13]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公司等的财经法规执行等情况[14] 审计权限与资源 - 审计部有权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22]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22] - 审计部遇重大复杂审计项目可商请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等[23] -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保证[24]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例行财务收支审计等[25] - 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等[25][26] 审计处理与报告 - 审计部要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11]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进行审计[19] - 被审计对象、个人需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复审申请[2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45]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33][46]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针对审计结论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33][4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4]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纪律[36] - 审计部负责人应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并监督检查[36][50] -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43] - 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按规定表彰或奖励[43] - 对违规审计人员,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按规定处理[43] 审计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保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制度并执行[42] -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审计通知书等多种资料[4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7]
ST加加(0026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8:18
人员变动公告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高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影响[4] 人员补选与解聘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 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可解除董事职务[6] - 董事会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可解除高管职务[6] - 解聘财务负责人需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6] 离职手续与限制 - 董事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减持不超25% [13] - 董高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董高追责[15] - 董高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7]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18]
ST加加(0026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8: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选聘结果及时公示,含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8] 聘期与费用 - 聘期一年,可续聘[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2]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3]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2年[13] 资料保存与改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 特定情形应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17]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发现违规按规处理[19][20] - 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ST加加(002650)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10-27 18:18
管理责任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5]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文件管理工作[5] - 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接待现场来访行政与公共关系事务[5] 来访管理 - 特定对象来访实行预约制度,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来访[9] - 接待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8] 沟通要求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接待流程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接待现场调研[10] - 详细记载接待活动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10] 事后处理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0] 信息管理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发现文件问题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按规定处理[11] 其他规定 - 为特定对象考察提供便利但不资助、不送高额礼品[11] - 发布依法应披露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3] 调研方承诺 - 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等[17] - 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来源并提前知会公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