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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0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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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科技(00265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21:15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 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华、监事蔡承 荣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严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华主持,公司副总裁汪军、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锴、董 事会秘书潘兰兰现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
万润科技(00265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21:13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号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 ...
万润科技(002654)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 ...
万润科技(00265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由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深圳市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3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451740990。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委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
万润科技(0026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万润科技(0026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 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 ...
万润科技(00265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 [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7]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7] 信息申报披露 - 新任董高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董高转让股份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每次披露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额度计算规则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额度[19] - 计算额度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取整[19] - 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额度为持股数[19]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可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差价[22] - 可对违规董高视情节给予处分[22]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23] - 触犯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3]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7]
万润科技(00265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网络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并录入投票信息[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5] - 网络投票开始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投票时间与代码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8] - 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2654",简称为"万润投票"[8] - 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结束于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10] 投票统计与结果 - 单独统计并披露部分股东投票情况[17] - 公司及律师确认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17] - 股东会后次日可查结果,可在网站查近一年结果[18] 会议相关规定 - 现场会结束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18] - 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18] - 披露决议前各方对表决情况保密[18] 细则相关 - 细则依法律和章程,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23]
万润科技(00265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万润科技(00265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20:43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 因协议或安排符合规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9] - 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规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定义与定价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11] - 关联交易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13]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9]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7]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3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批不得执行[25]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部分义务[3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十年[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