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搜索文档
美亚光电(0026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 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达到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 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租出资产; (三)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新建生产线; (五)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其他投资事项。 第 ...
美亚光电(002690) - 累积投票制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个以 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根据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 ...
美亚光电(002690) - 高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高风险投资业务范围 - 包括股票等衍生品投资、外汇买卖等[2] 投资资金与决策 - 不得用闲置募集和信贷资金投资[4]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4] 投资流程 - 选项目要做调研、研究和评估[6] - 决策需经多部门和程序[9] 部门职责 - 证券、审计、财务分别负责调研、风控、资金管理[11] 责任与监督 - 总经理为项目主要责任人[12] - 定期报告投资情况,波动大时增加频度并预案[12] - 建财务监督机制,内审部每年审计[14] - 违规将收回收益、处分并追责[16]
美亚光电(002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16: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 ...
美亚光电(002690)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 展观,有效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 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 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 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 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 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独立董事、陪同人、记录人 签字确认。 第四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 ...
美亚光电(00269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 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 负责内部审计。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 审计部 ...
美亚光电(00269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 ...
美亚光电(002690) -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10-24 16:31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按照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 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一章 总 则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
美亚光电(0026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