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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00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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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00269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27 17:48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27日对美亚光电2024年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报表编制 - 美亚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3] - 汇总表编制单位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万元[8] 说明用途 - 专项说明仅供美亚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使用[4]
美亚光电(00269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7:48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7] 内控责任与风险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内控有不能防错可能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美亚光电(00269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7 17:48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227,435.81万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15.6036780056亿美元,2023年为14.1980807585亿美元[2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44.81万美元,2023年为588.032438万美元[26] - 202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24.7781427738亿美元,2023年为25.6845509793亿美元[1] - 2024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1075.468745万美元,2023年为6162.987105万美元[1]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余额为6,268.73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4.5524722578亿美元,2023年为5.6849421194亿美元[2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货为5077.099781万美元,2023年为8159.18625万美元[26] - 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7818026742亿元,2023年为22.8186984108亿元[31]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768066464亿元,2023年为6.7534553169亿元[31]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5] - 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存在管理层操纵收入确认时点风险[9] - 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预期信用风险评估复杂[13] 企业合并与报表编制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差额处理方式[64] -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合并相关项目、抵销内部交易等[69][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编制报表时调整期初数和比较报表项目[72][73][74] 金融工具 - 公司按管理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103] -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三类[108] - 公司对部分金融工具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116] 资产相关 -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等,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149][150]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及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71]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 - 3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7 - 4.75%[189] 其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88,225.75万股[49] - 2024年度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51]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60]
美亚光电(002690) - 关于美亚光电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27 17:48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0607 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陈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美亚光电(00269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3-27 17:48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证券部协助采集信息、跟踪股价并汇报[4] - 公司及子公司配合采集,及时通报情况[4]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真诚沟通等[5]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6] - 重大舆情开会决策,控制传播范围[6] 责任追究 - 编造虚假信息媒体必要时发函或诉讼[6]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8]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立生)
2025-03-27 17: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1] - 独立董事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5次,均亲自出席,列席股东大会2次[1]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办公累计16天[2] 委员会工作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未来计划 - 2025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6][7] 审计事项 - 2024年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服务6个月,独立董事提议变更[9]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辉)
2025-03-27 17:48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2]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2] - 2024年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主持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按需开展[7][8] 工作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办公累计15天[3] - 2024年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9] 提议情况 - 因外部审计机构被暂停服务,提议变更[10] -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机构情况[10]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5-03-27 17:48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潘立生、杨辉 2025年3月2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24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查验。经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年末的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 额为零。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
美亚光电(00269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3-27 17:48
市值管理策略 - 制订市值管理制度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2] - 开展市值管理遵循五项原则[3][4] - 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投资价值[9]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5] - 证券部是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起草计划[7][10] 禁止行为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行为[13][14] 监控与应对 - 董事会设定预警阈值,办公室定期监控指标[16] - 股价短期波动时分析原因、加强沟通[16] 稳定市值措施 - 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可提升次数和比例[9] -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11] 预警指标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18]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18]
美亚光电(00269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7 17:4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等 形式,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 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2)《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3 年度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