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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002690) - 关于美亚光电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4 16:32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2761 号 致: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陈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 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注销")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 ...
美亚光电(0026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董事会工作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召开及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 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议召集人应在 10 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1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 ...
美亚光电(0026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
美亚光电(0026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所有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报告 人")。 第四条 报告人向公司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时,应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 人重大误解之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
美亚光电(00269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肥美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
美亚光电(002690) -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 1、经营性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 ...
美亚光电(0026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 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 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 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构成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以下简称"总经理团队")。总经理团队 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团队其 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 ...
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
美亚光电(0026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 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