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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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2:4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现 任独立董事陈东坡先生、徐智麟先生、金官兴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东坡先生、徐智麟先生、金官兴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任职,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跃岭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2:47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俩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 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
跃岭股份: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22:47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 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交 易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 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者等额其他货 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召开了公司第五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 / 4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以出口为主导,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 ...
跃岭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德明)
2024-04-26 22:47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德明) 声明人赖德明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跃岭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
跃岭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22:47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
跃岭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7:09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1 / 2 特此公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
跃岭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9 17:0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3月29日公司拟现金收购源悦汽车51%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 源悦汽车注册资本6800万元,总股本6800万股[7] - 甲方拟转让3468万股(占51%)给公司,转让价格待协商[9] - 交易分4期支付,分别为10%、60%、20%、10% [12] 业绩对赌 - 业绩对赌期2024 - 2026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14] - 实际净利润达承诺70%-100%,甲方补偿差额[16] - 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70%,补偿方案待讨论[16] - 超额业绩奖励不超50%,由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17] 其他安排 - 交易完成后跃岭股份为标的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不少于1.5亿元担保[24] - 协议生效起五个工作日内跃岭股份支付500万元作为意向金[29] - 甲方在协议生效起90日内不得与其他主体讨论出售标的公司股份[30] -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30日内促使标的公司完成组织架构及人员调整[23] - 跃岭股份提名董事应超标的公司董事会半数且接入财务系统[23] - 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三年内维持无重大变化[23] 交易影响 -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43]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现金支出需审慎安排资金计划[44] - 股权收购处于筹划阶段暂无法预计对当年业绩影响[44] - 意向协议实施及正式协议签署存在不确定性[45]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07 16:24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9075280000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06 分 类 名 称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陈圳均: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岭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 十五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金官兴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跃岭股份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 不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圳均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 ...
关于对金官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07 16:2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05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9075040000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金官兴: 你在拟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于2022年10月20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并经公司披 露,其中第三十五项为"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 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你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
关于对跃岭股份的监管函
2024-02-23 22: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金官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7 号 金官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2022 年 10 月 20 日,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金官 兴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金官兴 担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至今。根据当时规定,独立董事提名人在 提名候选人时,除应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 候选人是否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但金官兴、公司董事会分别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 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 与事实不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2 月 23 日 2 金官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