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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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2:47
公司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是职工代表[9]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下设内审部,有内审部经理1名,审计员2名[17] 人员情况 - 公司共有1051名员工,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65人;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139人,大专生179人[18] 财务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6]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6]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等控制流程及授权审核程序[21]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分离不相容岗位[22]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报告期内未违规使用[23] - 公司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30]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各环节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监控[31] - 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技术研发和创新,建立相关平台和控制程序[33] - 公司建立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责任制度[34] -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35] -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管控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37] 内控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4] - 评价程序包括成立小组、制定方案、现场检查等[4] - 评价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法[5]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3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基准1%[3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基准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基准1%[39]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基准0.5%[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0.5%[4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0.5%但小于1%[4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1%[4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43][4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5] 未来展望 - 公司发展总体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铝合金车轮制造商[12] 企业精神 - 公司秉承“追求卓越、创造一流、团结协作、共铸辉煌”的企业精神[13]
跃岭股份: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 薪酬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并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6,000元/年(含税)。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 年度发放。监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 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 法程序修 ...
跃岭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 的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方面进 行了全面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2、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运营情况、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 ...
跃岭股份: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6 22:47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 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 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 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 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不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
跃岭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智麟)
2024-04-26 22:47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4次,审议16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1次,审议8项议案[5]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4次董事会,参与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6] 财务相关 - 2023年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12] - 2023年通过2022年度不分红不转增预案[14] - 2023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人员变动 - 截止2024年4月,独立董事因任职六年将离任[16]
跃岭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浙江跃 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应专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中 介机构开展工作,必要也可以提请审计委员会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并配合其开展 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 文件和资料、现场勘查实物; (三)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四)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成员企业召开与审计有 ...
跃岭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
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熊茜)
2024-04-26 22:47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熊茜) 提名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熊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跃 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1/7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 ...
跃岭股份: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 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 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用于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 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 | | | | | ...
跃岭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6 22:4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前,应当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将关联交易的全部材 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