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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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3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核准首次发行3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2,079,880元,股份总数为362,079,880股,均为普通股[7][17] - 公司发起人于2010年12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11000万股[16][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与会人员[86][9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 董事会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也有相应报送时间要求[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44]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2025-07-31 17:01
信息报告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有报告义务[3]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7]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 信息披露 - 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7] - 需披露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长审定,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存在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信息[17] 内部管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布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16][17] - 处理重大信息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18] - 重大信息公布前相关人员不得外借文件资料、泄露报表数据[18] 违规处理与奖励 - 内部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处分[19]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1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7:0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4]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董事[16] - 会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一人一票表决[2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9]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10] 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决策[4][5] - 董事长行使六项职权,重大利益集体决策[7] - 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人员聘任 - 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裁提名[31] 重大事项流程 - 重大事项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必要时专家评估[32]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裁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32]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31 17:0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公司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不超70%(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申请担保方近三年财务报告需经审计[13] 担保流程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法规及章程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7]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组织担保,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7] 反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17] 责任义务 - 参与对外担保部门和责任人有责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17]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18]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或高管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17:01
资金占用防范机制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 设立防范占用资金领导小组[9] 资金管理措施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董事等追究法律责任[13]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17:01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检查工作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11]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15] - 内部审计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6] 报告决议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媒体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等[21] 制度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绩效[23] - 违规财务审批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受处罚[23] - 审计人员违规按规定处理[2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31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2] - 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会议资料与费用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津贴与股东定义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7]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32]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 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34]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1 17: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0] - 重大事件首次披露后应分阶段披露[13] - 内幕信息泄露应及时补救并报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14] - 满足条件可申请暂缓披露[15] - 控股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5] - 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时公司及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15] 责任主体 - 董事长、经理、董秘对临时报告披露负责,董事长、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负责[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履行披露职责[20] - 董事会对特定审计报告和会计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21]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披露事务[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等事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4] - 公司控股股东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与实际控制人联系[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各职能部门指定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并备案[25] - 董事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7]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后披露[30]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提交审定或审批后披露[34] 责任承担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承担相应责任[37]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9]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并承担责任[40]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责任人将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6] 其他 - 公司名称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 - 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5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0]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31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6]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3]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0]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未采纳建议应记载理由并披露[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义务[3]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与审批 - 发生可暂缓、豁免事项需向董事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并填审批表[5] - 申请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7] 信息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公司各部门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知情人义务 - 信息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并负有保密义务[17] - 知情人承诺不进行违规操作,保密不当愿担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