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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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0027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8 18:45
会议时间 - 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14:00开始[2] - 网络投票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 - 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3] 议案情况 - 议案2.00子议案数为11个[4]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登记时间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00 - 11:00,13:30 - 15: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767,简称为“先锋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 - 15:00[16] 委托人意见 - 委托人同意总议案、多项修订及废止议案[19][20]
先锋电子(00276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8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送达各位监事[1]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2][3]
先锋电子(00276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8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2] 董事会决策 - 同意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3] -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通过,部分尚需股东会审议[4] - 聘任龚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4]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通过[4][5]
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其他规定 - 可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召开[1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先锋电子(00276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各部门配合[5] 舆情处理机制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7]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8]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或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有权追责[11][12]
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足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需补足[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可提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9] - 可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召开[9]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经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考核与薪酬 - 对董事和高管考核,需其提交述职报告,工作组提供资料[11] - 以考核结果和经营业绩制定薪酬及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1] 其他规定 - 会议涉及委员自身应回避[13]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通过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查[13]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5]
先锋电子(0027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8]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22] - 公司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完成期限超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需重新论证[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7] 协议签订与存放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现金管理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发表意见[13]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5]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四项条件[17]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四种情形[2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建设方案、回报率等信息[22]
先锋电子(0027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需提前两日公告说明[19]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股东名册 - 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未提供时召集人可申请获取,且只能用于召开股东会[13] 质询与表决 - 董事、高管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25]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总数[2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2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27]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清点信息、表决方式、结果及决议内容[3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4]
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8 18: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