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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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对外投资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0-28 18:1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1年,长期超1年[3] 审议批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除董事会审议外还需股东会批准[8] 信息披露 - 交易达到第八条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1] - 交易达到第八条标准,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1] - 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交易或偿债,应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或评估报告[12] 决策要求 - 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关联(连)交易制度》[12] - 决策前相关部门需提供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料[12]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董事应分析可行性等多方面情况[12] 项目管理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需查明原因并追责[16]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出现问题负责查明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6] - 公司指定投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17]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相关手续工作[18]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财务核算与报表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2]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0-28 18: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出现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一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情况视为弃权[2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2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相悖时亦同[30] - 出现法律、规则或章程修改与本规则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30]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于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2]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10-28 18: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涵盖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全过程[2]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及机构应增强保密意识,提供涉密资料需报批备案[2][4] - 提供涉密资料应签保密协议,会计档案出境需办审批[5][6] 监管与检查 - 境外监管检查需通过合作机制,公司需事先报告[7] 自查与整改 - 公司应定期自查,可检查机构执行情况,违规需整改[7][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改[10][11]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关联(连)交易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0-28 18: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并需审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1]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1] - 与关联人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规定[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6] - 连串关联交易十二个月内进行或完成且有关联,合并计算视作一项交易,连串资产收购构成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18] - 与关联人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18] - 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9] 豁免与特殊情况 - 四类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五类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20] - 关联交易规定豁免适用于十类交易[21]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24]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对外担保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0-28 18:17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超董事会权限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5] - 股东会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 担保额度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6]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7]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7] 担保管理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5][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17] - 公司有关部门应在担保期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19] -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担保行为核查[20] 责任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22]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分配[22] - 董事会有权对担保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4] - 对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追究责任[24] - 相关人员失职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分并责令赔偿[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且H股上市之日生效[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6]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0-28 18: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一次,提前14日书面通知[10]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等[16] - 董事可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16,17]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17] - 会议记录需出席董事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20] - 记录内容含日期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20] 规则说明 - 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2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22]
中坚科技(00277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8:1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6亿元,同比增长1.6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49亿元,同比增长4.45%[5]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为6.49亿元,较上年同期6.21亿元增长4.4%[22]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5.85万元,上年同期为-489.87万元,亏损扩大2365.99万元[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89万元,同比下降43.60%[5]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为1356.8万元,较上年同期3919.9万元下降65.4%[23]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9万元,较上年同期3989.2万元下降43.6%[23] - 综合收益总额为1588.27万元,同比下降59.4%[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481.32万元,同比下降37.7%[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17元,同比下降43.6%[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费用为6463.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02.83万元,增幅81.53%,主要因子公司研发支出增加[13]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为6463.3万元,较上年同期3560.5万元增长81.5%[23]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3.11万元,同比增长8.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3.11万元,同比增长8.3%[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84亿元,同比增长22.1%[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5892.92万元,同比增长36.5%[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3亿元,降幅778.46%,主要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金额下降[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亿元,主要因投资支付增加及收回投资减少[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亿元,增幅595.79%,主要因增加长期借款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6.93万元,主要因取得借款增加[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3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9.10万元,降幅69.44%[1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2亿元,较期初增长12.4%[2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1.39亿元,同比增长268.7%[26] 资产与负债关键变化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2.38亿元,较期初增长64.20%,主要因长期借款增加及经营性现金流增加[12] - 公司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38亿元,较期初1.45亿元增长64.2%[18]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为1.25亿元,较期初下降49.46%,主要因收回到期应收账款[12] - 公司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25亿元,较期初2.48亿元下降49.5%[18] - 公司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3.31亿元,较期初3.01亿元增长10.0%[18]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为3.35亿元,较期初增长50.29%,主要因“S24-03地块项目”建设完成转入固定资产[12]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08亿元,较期初增加8048.21万元,增幅293.85%,主要因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3]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9969.52万元,较期初增加9434.97万元,增幅1765.02%,主要因“S24-03地块项目”建设借入银行借款[13] - 公司2025年9月30日长期借款为9969.5万元,较期初534.6万元大幅增长1764.8%[19]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9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31%[5] - 公司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55亿元,较期初7.44亿元增长1.6%[20] 业务与项目进展 - 公司锂电新产品因客户需求变化需重新设计,预计上市时间将延缓,但不会对本年度销售收入产生重大影响[17] 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 - 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1.55%,持股数量5829.98万股,其中质押4779.60万股[14] -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6] 其他重要财务信息 - 年初至报告期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10.36万元[8]
中坚科技(002779) -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0-28 18: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10月28日同意增选冯嘉伦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冯嘉伦任期自发行并上市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冯嘉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
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10-28 18:14
上市信息 - 2015年6月24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发行2200万股普通股[2] - 2015年12月9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8480万元,原股份总数为18480万股[2][3] 股份规定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4]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限制[5] - 大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规定[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6] - 出席人数等未达规定决议不成立[7]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可诉讼[7] 股东会召开 - 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多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反馈时间[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要求[9]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股东提案、通知时间及投票时间规定[10]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的公告要求[10] 股东参会 - 登记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参会表决[11] - 法人股东及代理投票的相关要求[11] 股东会决议与表决 - 董事高管列席及决议通过方式[12] - 股东表决权行使及计票规定[12] - 超比例股份表决权限制[13] 董事会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6] - 董事长选举及董事会会议规定[16][17] - 董事辞任及履职规定[16] 专业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组成规定[19][20]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2]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规定[23] - 控股股东定义及章程生效条件[24]
中坚科技(00277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28 18:13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4:0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 - 15:00[3]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17]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7:00[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06日[5] 提案情况 - 议案2.00的子议案数为10个,议案12.00的子议案数为5个[7][8] - 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方案的子议案数为10个[20] - 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子议案数为5个[21] 决议事项 - 提案1 - 7、11、12.01、1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 其他信息 - 中小投资者定义[9]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779”,投票简称为“中坚投票”[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5] - 提案涉及发行H股、公司改制、利润分配、董事选举等多方面事项[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