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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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1-15 18:58
公司变更 - 注册登记机关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 - 经营范围新增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3] - 增加资本方式新增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3] 股份相关 - 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4]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需满足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 [4] - 董事、监事等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份收益收回规定有调整[4]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益收回规定的期限为30日[4] 股东大会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8] 董事会 - 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0] - 收到独立董事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应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并披露讨论结果[10] - 知悉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后应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10]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情况[10] 交易与报告 - 非关联交易中,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超30万元需关注[12]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关注[12]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4] 其他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4]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 议案于2024年1月1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批准[1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15]
中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5 18:58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01 月 15 日在浙 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 丽莎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郇怀明先生、徐露霞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郇怀明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会 ...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志峰)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沈志峰 为 浙江中 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中坚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 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
中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JIAN TECHNOLOGY CO., LTD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ﻢ | | --- | --- | | . | œ | | | 2 |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事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监事 | 32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中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18:56
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5]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10]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5] 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16] 关注事项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情况[7] - 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谨慎[7] 文件保存 - 公司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4] 改聘规定 - 公司在五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无故不得改聘[17]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聘新所,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17][2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在大会陈述意见,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18] - 公司拟改聘时,需在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8] 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9][20]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2]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2]
中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01-15 18:56
2、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职 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提名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 杨一理先生、李卫峰先生、杨海岳先生、卢赵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到 委员 3 人,实际到会 3 人,符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陈坚先生主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5 18:56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 ...
中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虎田)
2024-01-15 18:5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冯虎田 ,作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 ...
中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5 18:56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