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

搜索文档
罗欣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会议记录、 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也不得交由他人代为 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 料不被调阅、拷贝。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 等必要方式,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负有的保密义务和违反保密规定的 责任。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罗欣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罗欣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丰富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 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 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公司应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 1 第一条 为完善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罗欣药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 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 报执行情况。 3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总经理应 ...
罗欣药业: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 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 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
罗欣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7 19:44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9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2 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
罗欣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管理 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罗欣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员担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备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 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 ...
罗欣药业: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具有必要专业知识、 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且专职审计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内部审计部 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负责内部审计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 不得担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审计职务相匹 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并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外聘各类专业人员 兼任审计人员。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说明前次内部控制审查后的改善情 况、本次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检查结论、及改善建议等。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 ...
罗欣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 的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罗欣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19: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 内幕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本制度第三条所述内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