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阴银行(002807)
icon
搜索文档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2025-08-15 18:49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 全内部审计体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等法 规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本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 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 评价并督促改善本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 理效果,促进本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章程 第三条 本行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向董事会负 责,并向董事会、行长室报告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内审部门 的领导。 第四条 本行内部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 计人员。 第五条 本行内部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坚持 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 1 - 第六条 本行内部审计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与评 估。 第二章审计目标与范围 第七条 本行内部审 ...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关联交易委员会与人员报告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5] - 董事等相关人员任职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 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主体达到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指单笔或累计占上季末资本净额1%、5%以上的交易[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需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11] - 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12] - 应提交股东会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部分除外)[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授信类关联交易以协议金额计算交易金额[13]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计算交易金额[13] 关联交易表决与协议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可决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19] -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长期持续发生需反复签协议的关联交易,可签统一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三年[22] 关联交易披露时间 - 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等应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25] 关联交易免审议和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且交易后累计未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6] 关联方授信限制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自发现损失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经董事会批准除外[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32] - 公司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32] - 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属于关联自然人[41] - 控股股东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44] -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比例达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通过安排施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44] -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不足5%但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6] - 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47] - 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48] 关联交易检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33] - 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做专项报告,并向监管机构报送[34] - 公司应按季度统计全部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31] 关联交易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无担保贷款,不得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不得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32] - 公司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32] 关联交易类型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61] -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各类表内、外业务、资产转移和服务交易等[61]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62] - 关联交易事项含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62]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其他资产[63] - 关联交易类型有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63] - 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资金、租赁、代理[63] - 关联交易涉及研究与开发项目转移、许可协议[63] - 关联交易包含代表企业进行债务结算[63] - 关联交易涉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3]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8: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本行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江 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行章程")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本行股东会 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本 行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 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 1 - 第三条 当本行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 时,应当实施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实施细则。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4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特别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内容[1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进行[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质押本行股权达其持有本行股权50%时,其提名董事表决权受限[27] 审议事项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9] - 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投资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5%由董事会审议,大于等于5%报股东会批准[31] - 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5%由董事会审议,大于等于5%报股东会批准[31] - 审议单笔200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方案[32] - 审议单笔50万元以上对外捐赠、赞助事项,控股企业10万元以上对外捐赠、赞助事项[33] - 审议单笔(单户)2亿元以上及涉及不良贷款单批次批量转让处置本金5亿元以上、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10%的资产处置和损失核销事项,大于等于10%报股东会批准[33] 提案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可暂缓表决[39] 决议处理 - 决议报银行业监管机构备案[42] - 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5] - 决议由行长或决议执行人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46] 档案管理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47] - 其他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7]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8] - 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4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48]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过半数且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12]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股东质押本行股份达或超其持有股份50%时,表决权受限[20]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计票披露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除常规通过外,还需经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资料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其他有效资料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信息披露 - 公告等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2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5 18: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时间连续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有不同要求[14]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2/3[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公司应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比例补足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足,公司应在60日内处理[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会议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5] 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情形 - 董事会连续一年以上无法产生或公司连续一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特定职务的股东[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制度与国家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江阴银行(002807) -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8-15 18:47
近日,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 到股权董事陈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行股权 董事的职务。陈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行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本行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行董事会时即生效。陈强先生辞 任后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股权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本行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强先生持有本行股票 2,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陈强先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陈强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 行股东和债权人。 本行董事会对陈强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
江阴银行(002807)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5 18:47
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及资金业务。本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及开展的资金业 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展,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范畴。有关本行关联方的重大交易,已在本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未在本表中列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千元 | | 资金占用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 | 2025 年期初占 | 2025 年 1-6 | 月占 | 2025 年 1-6 | 月 | 2025 年 1-6 | 月 | 2025 年 6 月 |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算的会计科 | 用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 占用资金的利 | | 偿还累计 ...
江阴银行(002807)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5 18:4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1-2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 3-4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5-6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 7-10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42 |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 | --- | | 项目 | 附注五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 | --- | --- | --- | | 资产: | |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 | 8,804,020 | 8,516,925 | | 存放同业款项 | 2 | 1,611,346 | 1,282,513 | | 拆出资金 | 3 | 217,464 | 224,1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4 | ...
江阴银行(00280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15 18:47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依据 | | --- | --- | --- | | | 第八条 | | | | 董事长代表本行执行本行事务,为本 | | | | 行的法定代表人。 | | | 第八条 | 董事长辞任的,视同同时辞去法定代 | 《上市公司章程指 | |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 表人。 | 引》第八条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本行应当在法定 | |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第九条 | | | | 法定代表人以本行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 | | | 动,其法律后果由本行承受。本章程 | | | |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 | 新增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 《上市公司章程指 | | |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 引》第九条 | | | 本行承担民事责任。本行承担民事责 | | | |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 | | |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 | 第九条 | | | | 本行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 第十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