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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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1 19:4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泄露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5]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交易[6] 档案与备忘录 - 董事长为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9] - 档案含多项信息,相关主体应填写并分阶段送达[10][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2]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交易情况及处理结果[9] - 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 处分决定做出后3个工作日内报监管部门备案[20]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18] 信息流转与提供 - 流转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7] - 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与董秘批准并备案[17] 制度与协议 - 各部门可制定保密制度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17] 违规处理 - 违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处罚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20][23]
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19:47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8]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临时情况可开临时会,提前两日通知[10]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董事薪酬和考核方案、股权激励计划须股东会批准[6]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洁美科技(0028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1 19:47
投资审批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股东会批准[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董事会批准[7] - 低于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投资委员会决定[8] 投资计算与披露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8] - 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8]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9]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披露审计报告[10] 投资类型与资金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17]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债券、股权投资等[17]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17] 投资管理 -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财务部门统一开展管理工作[18] - 长期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战略投资中心管理,按不同类别分工[18] - 长期投资项目审批需经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须半数委员通过[18] 投资预算与收回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方案须经有权机构批准[19]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出现有悖战略等情况可转让[20][21] - 对外投资转让需提出书面分析报告,经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1]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2]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22] 监督与核算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和效益情况[22]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24]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并分析被投资单位情况[25] - 公司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计提减值准备[25]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制度[25]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25]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5] - 公司应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6]
洁美科技(00285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1-21 19: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企业。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 ...
洁美科技(002859)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11-21 19: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1 19:47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 薪酬原则与管理 - 薪酬制度遵循六项原则[2]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管理[4]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管经董事会批准[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5] - 薪酬发放按公司工资发放制度确定[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0]
洁美科技(00285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1-21 19: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 ...
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19:47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 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事务。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 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 行提名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
洁美科技(0028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1 19: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3] 审批流程 - 各部门认为需暂缓、豁免披露应书面报告并提供材料[5] - 董事会办公室提意见,董事会秘书建议同意报董事长签字[5] 后续管理 - 决定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后归档[6] - 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追踪并报送进展[6] 责任规定 - 责任人失职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0]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21 19:4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6][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包括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30] 公司保障与管理 - 公司将取消和收回存在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当年津贴并披露[30]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7] - 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