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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2024-07-30 18:3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作为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哈三联投 资项目中的"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12.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900,118,956.18 元。上述 ...
哈三联: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4-07-30 18: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哈尔滨三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18.07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12.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900,118,956.18 元。上述资金 ...
哈三联:公司章程
2024-07-30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67万股,9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6390050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16390050股,每股面值1元[19]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639005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秦剑飞认购股份8247.00万股,持股比例54.98%[18] - 发起人周莉认购股份2452.50万股,持股比例16.35%[18] - 发起人诸葛国民认购股份1800.00万股,持股比例12.00%[18] - 发起人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股份825.00万股,持股比例5.50%[18] - 发起人秦臻认购股份750.00万股,持股比例5.00%[18] - 发起人中瑞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50.00万股,持股比例3.00%[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8] 控股股东相关规定 - 控股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45] - 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45]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50] - 控股股东不得与公司共用或借用金融类账户,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1]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5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8]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8]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118]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其运作[119]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22]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14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48]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69]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8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88]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99]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9]
哈三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8:3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 3 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3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出售股票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事项。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 ...
哈三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7-30 18:3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须过半数董事出席[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5][7] - 特定人员联名或监事会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8]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14] - 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 - 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认可按期召开[8]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8] 其他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9] - 议案由董事会秘书搜集或总裁办公会议提出[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工作[3]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落实并汇报情况[19]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追究违背决议执行者责任[1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保留至影响消失[22] - 闭会期间董事长和总裁按章程行使职权[24][25] - 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28]
哈三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7-30 18:3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8] - 董监高每年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25%计算[8] - 持股不足1000股可全转让[8][14] 限售解除 - 离任人员限售股6个月后12个月内可申请解限[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6种时间内需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6]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交易限制 - 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被收回[10]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11] - 上市1年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减持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告知[16]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完成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6] 其他情况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守规定[17] - 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交易[19]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义务[20] - 违规董监高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20]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3]
哈三联: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7-30 18:31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王福胜因工作安排申请辞职,辞职在新独立董事选出生效[1] - 王福胜辞职后独立董事占比将不足三分之一[1] 人员补选 - 拟提名王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至任期届满[2] - 王栋为会计专业人士,有资格证,未持股,无关联关系[3][7]
哈三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8:31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3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 9 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 ...
哈三联: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0 18:31
会议安排 - 2024年7月22日发通知,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拟出售公司股票资产、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议案[2][4][6] - 三议案分别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5][7]
哈三联(002900)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9: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净利润 - 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2300万元 - 2900万元,同比下降55.93%-44.43%[3] - 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800万元 - 2400万元,同比下降28.57%-4.76%[3] -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区间为55.93%-44.43%[4]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8.88万元[3] - 上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9.91万元[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每股收益 - 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7元/股–0.09元/股,上年同期为0.17元/股[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14亿元,下降18%左右[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非经常性损益 -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500余万元,同比减少2200万元左右[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份支付费用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已扣除按时间进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约450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后)[5]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