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0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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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05-24 19:44
可转债发行历程 - 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发行预案[2] - 2023年5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发行预案[2] - 2023年6月15日收到深交所受理通知[2] - 2023年6月28日收到审核问询函并回复[3] 可转债发行终止 - 2024年5月24日决定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2][6][7] - 监事会认为终止无重大不利影响,程序合规[7][8] - 终止不影响正常经营,撤回需深交所同意[9] 有效期延长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议案[4] - 2024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延长有效期议案[4]
德生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19:44
人事任命 - 选举虢晓彬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1] - 聘任虢晓彬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6] - 聘任王孝礼等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9] - 聘任陈曲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至届满[13] - 聘任赵丹敏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届满[16] 其他决策 - 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3][4] - 同意终止发行可转债并撤回申请文件[18] 表决情况 - 各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5][8][11][15][17][20]
德生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24 19:44
监事会选举 - 2024年5月24日召开职代会,选举丁武成、李来燕为职工代表监事[1] - 2名职工代表与1名非职工代表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1] 人员信息 - 丁武成1961年生,2003年入职,持股463,963股,占比0.11%[6] - 李来燕1986年生,2011年入职,未持股[7]
德生科技: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9:4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5月24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5]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人,持股193,407,472股,占比44.8292%[7] 选举结果 - 虢晓彬等5人当选非独立董事[13][15][17][19][21] - 王丹舟等3人当选独立董事[26][29][31] 议案表决 - 监事会换届等3项议案表决通过[33][36][38]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193,312,072股,占比99.9507%[34]
德生科技: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24 19:44
公司治理 - 2024年5月24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等聘任[1] -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6][8] 股权结构 - 朱会东持股1,561,319股,占比0.36%[9] - 谷科持股532,466股,占比0.12%[9] - 陈曲持股863,778股,占比0.20%[12] - 凌琳持股250,373股,占比0.06%[13] - 唐汉、赵丹敏截至公告日未持股[14][15] 人员合规 - 赵丹敏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无关联关系等问题[15]
德生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决议
2024-05-24 19:4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会议[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发行可转债并撤回申请文件议案[1] - 终止基于业务、战略及资本运作规划调整[1] - 表决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结果通过[2][3]
德生科技: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5]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决议召集股东大会,4月20日发出通知[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409,872股,占比44.8297%[7]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311,372股,占比44.8069%[7] - 网络投票股东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8,500股,占比0.0228%[8] - 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8,600股,占比0.0229%[8]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193,409,872股,占比100%通过[13][14][15][16][17][18][20][21][22][24][27][31][40][42]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93,406,772股,占比99.9984%;中小投资者同意95,500股,占比96.8560%[29]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同意193,314,472股,占比99.9507%;中小投资者同意3,200股,占比3.2454%[34][36]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193,406,772股,占比99.9984%;中小投资者同意95,500股,占比96.8560%[38]
德生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9: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7日14:00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409,872股,占总股份44.8297%[8] - 中小股东及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600股,占总股份0.0229%[8]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311,372股,占总股份44.8069%[9] - 网络投票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500股,占总股份0.0228%[10] 提案表决情况 - 提案1 - 7、9总表决同意股数为193,409,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12][15][17][20][22][24][26][30] - 提案8总表决同意193,406,772股,占99.9984%;反对3,100股,占0.0016%[28] - 提案8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5,500股,占96.8560%;反对3,100股,占3.1440%[29] - 提案10总表决同意193,314,472股,占99.9507%;反对95,400股,占0.0493%[32] - 提案1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200股,占3.2454%;反对95,400股,占96.7546%[33] - 提案11.00总表决:同意193,314,472股,占99.9507%;反对95,400股,占0.0493%;弃权0股,占0.0000%[34] - 提案11.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200股,占3.2454%;反对95,400股,占96.7546%;弃权0股,占0.0000%[35] - 提案12.00总表决:同意193,406,772股,占99.9984%;反对3,100股,占0.0016%;弃权0股,占0.0000%[37] - 提案12.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5,500股,占96.8560%;反对3,100股,占3.1440%;弃权0股,占0.0000%[38] - 提案13.00总表决:同意193,409,872股,占100.00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39] - 提案13.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8,600股,占100.00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40] - 提案14.00总表决:同意193,409,872股,占100.00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41] - 提案14.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8,600股,占100.0000%;反对0股,占0.0000%;弃权0股,占0.0000%[42] 律师相关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张冉瞳、陈子宏[43]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43]
德生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8 18:4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1] - 提名习晓建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监事会构成 - 第四届监事会由1名非职工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三年[1] 表决结果 - 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结果通过[2]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相关公告[3][4][5]
德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5-08 18: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会议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专门会议定期会前5日通知,不定期会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独立董事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30] 独立董事报告与记录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 工作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4]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独立董事异议与报告 - 两名及以上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履职受阻或出现特定情形应向相关部门报告[36] 公司对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7]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险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7]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25] 独立董事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