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0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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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0029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投资者关系管理注意事项 - 开展活动应注意保密,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4] - 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采访[37] 管理目的、原则与对象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6] 信息披露与沟通方式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可直播,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尽快公布[8] - 通过网站专栏发布和更新信息,避免刊登传媒和分析师报告[10]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重要问题答复应整理刊载[11] 会议相关安排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14][15]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 应在年报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召开日期等信息[18] 其他沟通与管理措施 - 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0] - 安排投资者到公司或项目地现场参观,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22]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24] 责任与制度实施 - 首要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主管[2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7]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避免利益冲突[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40][41]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2]
德生科技(00290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维护股 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投资设立的分公司、子 公司。 第二章 内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当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审人员有权不受限制查 阅与审计内容相关的文件。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
德生科技(0029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记录多方面信息[9]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0]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信息报送与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知情人责任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4]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7]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财务数据[17]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7]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公司有权问责追责[19]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提请处罚追责[19]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20] - 发现违规核实处理并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0]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16] 决议与保管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有效[16]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7] 细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表决通过后实施[20]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聘任流程 - 聘任前向交易所报送文件,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无异议可聘任[10][11] 解聘规定 - 解聘需充足理由,报告监管机构并公告,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履职安排 - 不能履职由代表代行,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3] 责任与申诉 - 违法违规担责,不服处罚可申诉[15][17] 细则相关 - 细则依法律和章程执行、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解释[19][20][21]
德生科技(0029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公司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及人员。 第四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工作汇报与会议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涵盖薪酬决策、考核情况的工作报告[10] - 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召开,需提前5 - 10天通知[16] - 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定期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17] 决议与保管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10年[19]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表决通过后实施[22]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1]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交易规则 - 董事、高管买卖计划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9]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变动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2,25]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锁定期与额度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未按规定报告股份,公司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26]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按《证券法》等规定处罚[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8]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 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 ...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0] - 临时会议需特定情况,提前三天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同意有效[21]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22] - 职责包括监督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