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佛燃能源(002911)
icon
搜索文档
佛燃能源(002911) - 2024年5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2 17:43
公司业绩与增长 - 2023年,公司城市燃气供应量为47.85亿方,同比增长15.95%,自上市以来气量增长211.72%,年均增速超过20% [1] - 公司营业收入从2017年的42.92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55.38亿元,年复合增速34.61%,归母净利润从2017年的3.47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8.44亿元,年复合增速15.97% [2] 氢能与清洁能源 - 公司积极向氢能等清洁能源拓展,2023年隔膜压缩机业务完成压缩机交付101台,与中海油气电集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联合研发的250Nm³/h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项目已成功应用 [2] 分红与股东回报 - 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数额达24.65亿元,2018年至今分红比例维持在65%以上 [2] 股价与市值管理 - 公司将继续围绕管道天然气业务展开精细化运作,加大其他能源领域布局,推进科技研发,并拓展供应链领域,努力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3] ESG管理 - 公司重视ESG管理工作,自2017年上市以来持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于2022年起披露ESG报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百千万工程”要求 [3]
佛燃能源: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5-21 17:2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 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以及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 ...
佛燃能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1 17:2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6月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3年7月18日收到国资委同意批复[10] - 2023年9月1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12] - 2024年5月21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预留议案[12][13] 权益分派 - 2024年4月26日实施权益分派,10股派5.998299元转增2.999149股[13] 限制性股票授予 - 预留授予数量调为776.6991万股[15] - 24名对象获授283万股,占36.44%、0.22%[18]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21日,价格4.92元/股[18]
佛燃能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5-21 17:26
新策略 - 2023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 - 24名其他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获授283万股限制性股票[2]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总数比例为36.44%[2]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前股本总额比例为0.22%[2]
佛燃能源: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7:25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问题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 规定,就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佛燃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7:2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83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4.92 元/股,剩余 493.6991 万 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作废失效。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4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周衡翔先生主 ...
佛燃能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21 17: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释义 | "本激励计划" | 指《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2019 | | --- | --- | | | 划》。 | | "公司" | 也称"本公司"、"上市公司"、"佛燃能源",指佛 | | | 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 | 指本公司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 元的普通股股票。 1.00 | | "A 股流通股票" | 指公司已发行在外并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 | | | 也称"A 股"。 | | "股票期权" | 指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 | | | 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 | | | 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这种权利,也有权放 | | | 弃这种权利,但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 | "激励对象" | 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不含 | | |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 | | | 发展有特殊贡献的管理和技术骨干。 | | "授予日" | 指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 | | | 会确认授予条件 ...
佛燃能源: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5-21 17:25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山市燃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佛 国资规划〔2020〕45 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公司按有关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 ...
佛燃能源: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21 17:25
激励计划整体情况 - 拟授予不超过307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2%[4] - 首次授予2475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80.55%,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9%[4] - 预留597.5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19.45%,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63%[4] - 激励计划总费用为1383.87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为336.36万元、576.61万元、374.80万元、96.10万元[23] 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价格6.18元/股,激励对象共计125人[4] - 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为24、36、48个月[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5][6] - 首次授予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5%、每股收益不低于0.75元/股、每股分红不低于0.30元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等[7] 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21日[18] - 预留授予数量为283万股,剩余493.6991万股不再授予[18] - 预留授予人数为24人[18] - 预留授予价格为4.92元/股[18]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总数的比例为36.44%,占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22%[19] - 预留授予部分限售期为24、36个月[5]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比例50%,第二个50%[6] - 预留授予业绩考核要求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50%、每股收益不低于0.82元/股等[8] 调整情况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597.50万股调整为776.6991万股[15][16] 权益分派 - 2024年4月26日,公司以总股本988,213,10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5.998299元,每10股转增2.999149股[15] 分红情况 - 2024年每股分红不低于0.31元,2025年每股分红不低于0.32元,现金分红比例均不低于40%[9]
佛燃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17:2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