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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含)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含)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授权董事长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8]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金额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根据协议金额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公司需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决策机构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9] 关联交易审核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0][31]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聘请有资格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除外[31] - 公司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3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1]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需对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通过审议应采取措施[32]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相关股东股东大会回避表决[32]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应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责任人担责[34] - 公司董事等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直接责任人[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8] 其他要求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6]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一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4]
新兴装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条款。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 第 ...
新兴装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3] - 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方式[3]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审议事项 - 特别职权、关联交易等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 - 记录讨论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7]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承担费用,参会者有保密义务[8][9][1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1][13]
新兴装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需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新任高管需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股份变动规定 - 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每年按董监高上年末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账户持股不足一千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3] - 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4] - 董监高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4] 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5]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5] 增持规定 - 公司权益股份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19]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20]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通知公司披露结果[21] - 特定情形集中竞价累计增持2%披露进展[22]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披露实施情况[23]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4]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如警告、通报批评[26] - 董监高禁买期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26] - 董监高短买短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6]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26]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 其他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完整记录并报告披露[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0] - 制度董监高规定适用于一致行动人(第三章除外)[30]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
新兴装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内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为内审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审核监督机构[7] - 审计部为内审日常办事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设专职审计部负责人1名[8] 内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审计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审计部需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3] - 审计部年初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涵盖内控、财务、专题审计等安排[24]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熟悉法规和业务,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17] - 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独立、审慎,回避利害关系事项[16] 审计流程 - 审计方案明确任务来源、依据、被审计部门情况等[25] - 审计方法根据任务和目的确定,包括阅读、询问等[24] - 审计实施包括发通知、收集资料、现场沟通等程序[25] -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反映被审事项,含目的、范围等[26] 后续处理 - 审计部下达意见督促整改,重大问题总经理组织会议处理[26] - 审计部对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并提交报告[27] - 年度结束提交工作总结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30] 其他 - 完成审计建立档案,明确保存时间和审批手续[31] - 审计人员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给予表扬或奖励,违规造成损失处罚[32]
新兴装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7-02 20:06
股利分配方式 - 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优先现金分红[3]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 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 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 20%[4] 其他分红规定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4] - 实施现金分红需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5] - 连续盈利时,两次分红间隔不超 24 个月[5]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预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7] - 调整政策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
新兴装备: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6-14 19:42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戴岳先生、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及董事兼总经理向子琦先生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964,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7%)的股东戴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3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持有公司股份 2,574,14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19%)的股东张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3,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持有公司股份 1,725,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的 股东张建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
新兴装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18:58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会期半 天。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
新兴装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18:58
股东大会召开信息 - 2024年4月8日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5月31日14:30现场会议于北京海淀区召开[7] - 2024年5月31日为网络投票时间[7] 股东出席情况 - 16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29,926,274股,占比32.9810%[9] - 9名现场参会,代表27,105,447股,占比29.8722%[10] - 7名网络投票,代表2,820,827股,占比3.1088%[12] - 12名中小投资者参会,代表5,654,942股,占比6.2322%[1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议案同意率超99.99%,反对票多为2,000股[20][21][22][23][25][26] -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5,652,942股,占比99.9646%[20][21][22][23][25][26]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向子琦回避表决[24]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陈于回避表决[25] 会议有效性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8]
关于对新兴装备的监管函
2024-05-22 16:41
交易情况 - 2023年12月29日郎安中卖出新兴装备股票76000股,成交2776829元[1] - 2024年2月2 - 5日郎安中配偶买入13400股,成交308046元[1] 违规情况 - 郎安中买卖间隔不足六月构成短线交易[1] - 郎安中未督促配偶合规交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