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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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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公司子公司北京长兴动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机器人的关节为自研产品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8:12
公司业务进展 - 新兴装备子公司北京长兴动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机器人关节为自研产品[1] - 智能机器人其余核心部件采用自主设计加外协加工的模式[1] - 公司智能机器人业务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1]
新兴装备涨2.01%,成交额4060.79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35.04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1-27 13:56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11月27日盘中上涨2.01%,报33.01元/股,成交4060.79万元,换手率1.09%,总市值38.74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235.04万元,大单买入595.03万元(占比14.65%),卖出359.98万元(占比8.86%) [1] - 今年以来股价上涨10.73%,近5个交易日上涨1.38%,近20日下跌0.87%,近60日下跌9.88%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6日,于2018年8月28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机载悬挂/发射装置、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军用自主可控计算机等航空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机载设备88.46%,技术服务及其他11.54% [1] 行业与概念板块 - 所属申万行业为国防军工-航空装备Ⅱ-航空装备Ⅲ [1]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通用航空、小盘、航天军工、国资改革、专精特新等 [1] 股东与财务数据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15万,较上期减少15.08%;人均流通股5299股,较上期增加17.76% [2] - 2025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2.49亿元,同比减少18.75%;归母净利润2911.68万元,同比增长71.84% [2] 分红情况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48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528.08万元 [3]
新兴装备(002933) - 2025年1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11-25 17:58
主营业务与收入构成 -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伺服控制技术为核心的航空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2] - 目前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航空装备业务,智能机器人业务尚无在手订单 [2] 传统军工业务展望 - 产品可应用于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装备领域,主要最终用户为军方 [1] - 十四五期间,有部分型号产品顺利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1] - 十五五期间,将持续关注行业规划政策,以武器装备业务为支撑,提供以军用为主的智能特种装备解决方案 [1] 智能机器人业务规划 - 智能机器人业务目标场景聚焦于有高负载、高稳定性需求的领域,以场景深度参与的定制化形式展开 [2] - 硬件方面,智能机器人的关节为自研产品,其余核心部件为自主设计+外协加工的模式 [2] - 产品仍需不断优化,暂无确切的业务落地时间表 [2] - 未来产品的具体应用场景将根据产品情况和实际市场需求确定 [2] 核心技术与应用 - 公司掌握伺服控制技术、高精度传动技术等核心技术 [2] - 相关技术可广泛用于军民多种类型航空器,以及智能机器人的关节执行器 [3] - 公司设立内部平台研发机制,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先进性 [3] 资本运作与股东支持 -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审慎决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3] - 控股股东长安汇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从党建引领、规范化运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 - 长安汇通发挥公司作为上市示范平台的作用,协同省属制造业企业,推动产业合作 [2]
新兴装备(002933)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1-24 20:00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中汇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议案[13]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底,中汇合伙人116人,注会69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289人[5] - 2024年中汇经审计收入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5] - 2024年中汇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收费16,963万元,公司同行业客户2家[5] - 中汇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6] - 中汇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8] - 46名中汇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8] - 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签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超规定[9]
新兴装备(00293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4 20:00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4] 决策事项 -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 - 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4][6][7][8][9][11][12]
新兴装备(0029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9:46
信息披露原则与主体责任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董事等需保证信息披露质量[5] - 控股股东等相关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协调[40] 披露文件与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应在指定媒体发布[7] - 定期报告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需审计,披露时间有规定[13][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7] 特殊事项披露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26] - 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质押等需披露[26][27][31] 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经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重大信息有评估审核程序[35][37] - 临时公告由董办草拟、董秘审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分工明确[37] 保密与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知情人在披露前保密,董事长、总经理是保密第一责任人[49][50] - 公司审查内部会议报告防信息泄露[50]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商业秘密可申请暂缓或免于披露,期限原则不超两个月[52] - 拟增加暂缓、豁免事项需有充分证据,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60][61] 其他管理事项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未经同意不得进行[54] - 董事会调查核实市场传闻[54][55] - 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废止[63]
新兴装备(00293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9: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独立董事至少每一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3]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股份数不计入有效总数[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6]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原则与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1]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3] 关联交易计算与处理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披露或股东会审议标准按相应要求处理[22][23]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正在履行的交易可免审议程序,此后新增关联交易按规定处理[23]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实际执行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日常购销或服务类除外),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交易标的[26]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的评估值增减值大或与历史价格差异大,详细披露原因和推算过程[26]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8] - 公司董事、高管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7月)》同日废止[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新兴装备(0029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9:46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新兴装备(00293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4 19: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 - 提供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0]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1]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风险控制 - 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12] -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13] - 董事会拒绝为9种情形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13]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需披露[16] - 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需披露整改[26] 担保跟踪 - 财务部跟踪担保合同履行情况并定期报告[19] - 财务部指定专人制作对外担保备查分户台帐[19] 担保收费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原则上按每年不低于1%费率收取[24] - 向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原则上按每年不低于2%费率收取[24] - 被担保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担保费,后续收费标准上浮1至2个百分点[24] - 单笔担保业务收费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收[24]
新兴装备(0029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9:46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与置换 - 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6个月内实施[11] - 项目实施中自筹资金支付后可6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每12个月超募资金还贷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30%[15]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需董事会审议,超10%需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审议,年报披露[22] 资金用途变更与使用顺序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经股东会审议[19] - 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0] - 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4]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4]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4] -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5] 保荐人核查 - 保荐人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6]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9]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