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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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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9 18:28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7月2日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会议[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7] 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31,624,611股,占比34.8527%[9] - 现场7名,代表股份7,423,711股,占比8.1815%[10] - 网络投票5名,代表股份24,200,900股,占比26.6712%[12] - 中小投资者股东10名,代表股份7,087,312股,占比7.8108%[14]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31,614,611股,占比99.9684%,反对10,000股,占比0.0316%,弃权0股[18][19][20][22][23][24] - 中小投资者多项议案同意股数7,077,312股,占比99.8589%,反对10,000股,占比0.1411%,弃权0股[18][19][21][22][23][24] 会议结果 - 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4][25]
新兴装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9 18:28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1,624,611股,占比34.8527%[5] - 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087,312股,占比7.8108%[5]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及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同意股数31,614,611股,占比99.9684%[6][8][9][10][12][13]
新兴装备: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7-11 17:19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长安汇通拟增持不超1,647,000股(占总股本1.40%),不低于823,500股(占总股本0.70%)[2][6] - 增持计划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实施,方式为深交所允许方式[2][6] - 增持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9] 增持结果 - 2024年2月6日至7月10日累计增持1,647,000股,占总股本1.40%,达上限[2][10] - 累计增持金额3,631.80万元[2][10] - 增持后长安汇通持股24,153,300股,占总股本20.58%[10] 其他 - 长安汇通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 - 本次增持符合规定,不导致控股权及实控人变化[11]
新兴装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5 18:2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以117,350,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5元,共派2,933,750元[2] 利润分配细则 - QFII等每10股派0.225元[4]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5] - 除权除息日2024年7月15日[5] - A股股东红利7月15日到账[7]
新兴装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9]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3] 报告审计与内容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21][22] 报告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29] - 召开说明会通知提前两个交易日以临时报告形式发出[29] 特殊情况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文件并披露[29] - 报告期内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需出专项报告[31] - 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核查报告[31]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或未完成整改,股票停牌复牌[32]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应及时报送披露[34]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36]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等多方面变化[3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7][4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8][42]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前遵循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46]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披露[49]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对外发布[51]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53]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5] 其他事项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明确范围[6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报告等工作[55]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等[59][60]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信息[61]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报告经营等情况[62]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配合履行披露义务[64]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1] - 暂缓披露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72]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7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74] - 公司建立接待投资者工作流程[74] - 董事会调查核实传闻针对相关机构或个人[75]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秘向董事长报告[75] - 董秘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77]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1]
新兴装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投票制度与主持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29]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监事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1名监事主持[29]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大会无法继续,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0]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2] - 公司应在收到合理费用后7日内送出会议记录复印件[4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4]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0]
新兴装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含)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含)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授权董事长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8]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金额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根据协议金额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公司需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决策机构审议,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9] 关联交易审核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0][31]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聘请有资格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购销或服务类关联交易除外[31] - 公司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3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31]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需对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通过审议应采取措施[32]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相关股东股东大会回避表决[32]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应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责任人担责[34] - 公司董事等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直接责任人[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8] 其他要求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6]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一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4]
新兴装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7-02 20:0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经营资金需 求和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以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 ...
新兴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20:06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向子琦先生、葛朋先生、 周靖哲先生、任朋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
新兴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02 20:0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7][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书面通知[15] 议案提交规则 - 新事项议案定期会议前5日、临时会议前1日提交[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关联关系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4]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委托与表决规则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26]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10年[35] - 会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35] - 公司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6]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修改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4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41] 责任与决议效力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40] - 股东可请求认定违法决议无效,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无法会后立即整理记录,秘书3日内完成并由董事补充签署[4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48]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及修订[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