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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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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股价微跌0.56%,上半年净利润下滑近六成
金融界· 2025-08-26 02:16
股价表现 - 2025年8月25日收盘价16.09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56% [1] - 当日成交额1.26亿元 [1] - 主力资金当日净流出1711.73万元 近五日累计净流出3363.15万元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34亿元 同比增长15.13% [1] - 归母净利润584.79万元 同比下降59.95% [1] 业务概况 - 主营业务涵盖家禽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活禽和冰鲜禽肉 [1] - 属于湖南省农牧饲渔行业重要企业 [1]
湘佳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85万元,同比下降59.9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22:09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34亿元,同比增长15.1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9.95% [1] - 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70% [1] 市值状况 - 当前公司市值为33亿元 [2] 行业背景 - A股市场成交额连续8天突破2万亿元 [2] - 券商行业启动秋季招聘,涉及25个岗位 [2]
湘佳股份: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84.79万元,同比下降59.95%
北京商报· 2025-08-25 21:57
财务表现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亿元,同比增长15.13% [1] - 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84.79万元,同比下降59.95% [1]
湘佳股份(002982.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584.79万元,下降59.9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21:2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1.34亿元 同比增长15.13% [1] - 归母净利润584.79万元 同比下滑59.95% [1] - 扣非净亏损541.04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3元 [1]
湘佳股份(00298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 - 公司保存登记材料期限不得少于10年[8] 豁免披露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拟披露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说明[6] 登记与审批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多项事项[7] - 需符合三项条件[7] - 有内部审批流程[9]
湘佳股份(002982)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5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0]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主任或三名以上(含三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人)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每次只能委托一名[15] 决议相关 - 若决议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决议[3]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8][19]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1]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5] - 议事规则中“以上”含本数,“少于”“超过”不含本数[25] - 议事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5]
湘佳股份(0029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信息披露媒体与时间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重大事件与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18] 信息传递与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5] - 各部门等负责人应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2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报告编制与披露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人员共同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等[24]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4] 其他信息披露相关 - 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披露[26]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如实回复[27] - 公司相关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27] 责任人与自查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29] - 董事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32] 信息知情人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信息知情人[39]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0] - 一级保密信息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41] 其他规定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2]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公司发布定期报告前十五日完成对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工作[4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湘佳股份(002982)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5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12] - 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3日通知[12]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生效条件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湘佳股份(0029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9:5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关联交易与诉讼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超100万元适用相关规定[8] 股东股份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0]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秘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5] - 董秘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报送资料[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5][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秘[16] - 总裁及高管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6]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6]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19]
湘佳股份(0029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投资者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8] - 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8]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会议不少于二个小时[10] 咨询渠道设置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和网站公布号码[11]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子邮箱并公布地址,变更时及时公告[12] 活动档案与沟通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2]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立即报告深交所[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5] 管理职责与处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承办[16]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17]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9]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