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00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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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2 18:17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4] - 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6][7][8]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46名,代表股份93,716,128股,占比24.3919%[10]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93,296,000股,占比24.2825%[11]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5名,代表股份420,128股,占比0.1093%[12]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45名,代表股份420,128股,占比0.1093%[14] 议案表决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93,695,696股,占比99.9782%;反对13,392股,占比0.0143%;弃权7,040股,占比0.0075%[18] - 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同意399,696股,占比95.1367%;反对13,392股,占比3.1876%;弃权7,040股,占比1.6757%[18]
宇新股份: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2 18: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8月12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参会股东及代表46人,代表股份93,716,128股,占比24.3919%[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93,695,696股,占比99.9782%[5] - 中小投资者同意399,696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1367%[5]
宇新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8-12 18:14
股票回购 - 公司将回购注销710,500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价格为7.11元/股[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担保[3] - 申报地址、时间、联系人、邮箱、电话、传真等信息[4] - 邮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发出日为准[4]
宇新股份(002986) - 2024年7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7-30 18:26
项目建设进度 -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预计2024年底建成中交 [3] -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预计2025年一季度建成中交 [3] - 宇新新材顺酐装置扩能项目预计2025年一季度开工 [4] - 顺酐装置投产后可降低生产成本8000万元 [4] 产品情况 - 公司BDO项目改为仲丁酯加氢生产酒精和仲丁醇,仲丁醇脱氢生产丁酮,较其他工艺路线有竞争优势 [4] - PTMEG项目未来有竞争优势,公司位于华南地区有地域优势 [4] - 公司异辛烷装置仍在满负荷运行,产品卖给中海油有固定价差 [5] - 丁酮的毛利比MTBE要好一点,公司丁酮工艺成本更低 [5] - 公司MTBE产能可增加5万吨/年 [5] 税收影响 - 异辛烷征收消费税后,产值预计可增加4-5亿,利润预计减少约1.5亿 [5] - 如果MTBE收消费税后移,对公司影响不大,可以柔性生产其他产品 [5][6] 未来规划 - 公司未来将往异丁烯下游和顺酐下游发展,以顺酐装置生产的蒸汽作为动力来源 [6] - 公司目前还有戊烷发泡剂收消费税,其他产品可能性较小 [6]
宇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9:48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 制订和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 ...
宇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9:4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其中陈爱文、李国庆、陈海波、曾斌、湛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 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
宇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9: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多名时召集人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工作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相关事项[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3] 会议相关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特殊情况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报告与保存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公司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20] 资料与呈报 - 财务部、审计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含财务报告等[23] - 会议评议报告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涉及外部审计机构等事宜[24] 其他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19] - 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1]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重大缺陷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1]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异议委员免责[19]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1]
宇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19:48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4:3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 - 15:00[17]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00 - 11:30及14:00 - 16:00[8] 会议审议 - 审议总议案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4] 投票规则 - 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 - 投票代码为362986,投票简称为宇新投票[15] 其他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20] - 会议预计半天,股东费用自理[10]
宇新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5 19: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长为委员之一[3]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3]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决议[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交提案[14] - 战略委员会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宇新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9:48
激励计划 - 2022 - 2024年多次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5][6][7] - 2024年13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8] 分红派现 - 2023年以228,151,400股为基数,10股派现5元转增4股[9] - 2024年以384,210,652股为基数,10股派现1元[9] 回购情况 - 回购710,500股,占总股本0.1849%[10] - 首次及预留授予回购价7.11元/股[11][12] - 回购资金5,051,655元,来自自有资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