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00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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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信息披露审核与公告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发行前公告[9]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公告[10]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0]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行为披露[8]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及时披露[1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6] - 发生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1] - 公司名称等变更立即披露[20]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1] - 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22] - 证券交易异常公司了解因素并披露[24]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和意见[2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32] - 董事等配合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获悉重大信息[34]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当日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36] - 董事会成员对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责任[3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38]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报告重大信息[37] - 宣传文件初稿交秘书审核后发布[29] 资料保管与借阅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9] - 借阅文件最迟一周内归还,董事长可随时调阅[39][4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协调[48] - 活动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8] - 活动结束陪同人员报告并送交档案[49] - 活动前让投资者签署承诺书[49] 其他规定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51] - 向控股股东问询信息,对方应书面答复[53][55] - 董事等履职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58] - 收到监管文件及时处理,涉及披露及时履行义务[59] - 信息披露违规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6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65]
宇新股份(00298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业务额度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可循环滚动使用[6] - 交易额度占比不同,审批流程不同[6] - 业务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需求总额[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经办、风险管理及计划制定[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7] - 证券部负责审核合规性与信息披露[8] 信息披露与存档 - 亏损达标准应立即报告[15] - 业务开展后应及时披露信息[17] - 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存档至少10年[17]
宇新股份(0029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11]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应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等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9] 协议签订与变更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10]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2] 资金存放与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5]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0] 闲置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等发表同意意见[20]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21] 超募与节余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超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董事会审议[2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5] 投向与地点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长确认,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27]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8] 项目变更报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29] 资金使用监督 - 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与投入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3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33] 报告披露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3]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深交所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3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董事会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4] 子公司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确保其遵守本制度[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9]
宇新股份(0029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担保审议规则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担保期内公司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被担保方做好清偿债务工作[22] - 被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宇新股份(00298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20:31
信息发布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 - 发布和回复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不涉未公开重大信息[2]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涉不宜公开信息[3][6] 信息发布要求 - 不迎合热点,不配合违法违规交易,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4] -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5]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重要内容报经理、董事长审批[5] - 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分析解答并报送资料[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宇新股份(0029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股东或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相关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8]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11]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0] - 出现规定情形董事回避表决[10] - 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3]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3]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3]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不明暂缓表决[1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6]
宇新股份(0029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多种[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等[9]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相关 - 改聘时,新聘请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相关行政处罚[5] -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应未受刑事等相关行政处罚[5]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有条件限制[15][19]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0]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1]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改聘相关信息[23] 其他规定 - 公司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7]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并监督检查选聘情况[1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信息,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宇新股份(0029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投资决策权限 - 资产总额占比10% - 50%等5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决定[6]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种情况投资由股东会决定[6]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7]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8] - 出现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8] 投资管理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可行性研究、评估和日常管理[10] -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和办理登记手续[9] 投资审查与批准 - 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11] - 实施方案变更和投资收回等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批准[13][16] 报告与监督 - 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至少每年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8] - 审计委员会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1]
宇新股份(0029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1%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等提案[11] 会议相关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选举聘任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建议[18] - 细则2025年10月20日制定,审议通过实施[27][28]
宇新股份(0029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0: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两名以上时召集人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6] 人员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新委员[7] 工作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全体委员同意不受此限[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并表决,授权委托书会前提交[20] - 授权委托书含至少六项内容[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报告相关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书面评估意见[27] 资料提供与决策流程 - 财务部、审计部为决策提供相关书面资料[29] - 会议评议报告并将决议材料报董事会讨论[30] 评价报告与细则规定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0]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 与后续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3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