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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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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拟斥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新浪财经· 2025-10-27 20:37
公司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1] -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资金管理具体安排 - 投资范围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1] -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 -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1] 风险控制与合规性 -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理财机构作为合作方 [1] - 通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内部审计监督等多重措施防范潜在投资风险 [1] - 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 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 - 通过适度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2]
奥海科技(0029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特定情况,涉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7]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特定还款情况需及时报告[8] - 日常交易签署合同,涉购买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3种情况需报告[8] - 关联交易(除担保)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3种情况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情况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重大变更事项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章程变更要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报告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等并向证券事务部汇报[14] - 董事会秘书判断信息是否达披露标准并负责相关披露工作[14] 信息报告程序 - 所报告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报告人应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17]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后向证券事务部汇报[17] - 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履行通知义务按规定程序进行[18] 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奥海科技(0029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 任职限制 - 8种情形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9]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10]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部分交易事项[1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承担责任[14]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拟定制度、编制报告[16] 履职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不得有8种行为[17]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主持[19] - 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等,提前一天通知[22]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接到要求5日内报告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5] - 出现重大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25] 绩效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27] 违规处理 - 总经理违规,董事会可限制权利、免职、要求赔偿[27]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董事辞任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7]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7] 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离职手续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董事及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1]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离职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14]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奥海科技(0029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审计委员会提名[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0] 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18]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8]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32] 会议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特别提示[3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监管机构[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8]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有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0]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4]
奥海科技(002993)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同时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部门以系统化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 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减持与信息披露 - 减持计划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实施情况二日内报告公告[8] - 股份变动二日内深交所公开持股数量等内容[10] - 新上市或新任董高在规定时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1] - 违规买卖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理责任人[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及股份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人力部门执行[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础、绩效和年终奖[9] 薪酬标准 - 非独董兼任高管按制度执行薪酬[7] - 非独董无其他职务不发津贴[7] - 独董实行津贴制,标准需审议[8] 其他要点 - 薪酬为税前,个税个人承担[10]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增幅等[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7][18]
奥海科技(002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 ...
奥海科技(0029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商业秘密披露规则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 程序规范 -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6] 信息登记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由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董秘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等[11] 材料报送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