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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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1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03%[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1.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14%[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9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2%[3]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72%[3] - 营业总收入从45.46亿元增长至51.88亿元,增长14.1%[16] - 净利润从3.02亿元增长至3.95亿元,增长30.7%[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亿元,较上期的3.01亿元增长19.3%[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1.30元,较上期的1.08元增长20.4%[18]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2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55.46%,主要因购建固定资产及购买理财支出减少[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7亿元,较上期的3.35亿元增长87.2%[2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5.41亿元,较上期的49.16亿元增长12.7%[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4.49亿元,较上期负10.09亿元改善55.5%[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1.51亿元,较上期的38.62亿元增长7.5%[19]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92亿元,较上期的5.98亿元增长15.6%[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21亿元,较上期的0.81亿元增长49.8%[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43亿元,较上期的7.91亿元增长6.5%[2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93.2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88%[3]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21.2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1.69%[6] - 期末货币资金为2,122,281,294.33元,较期初1,900,096,942.80元增长约11.7%[12] -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46,934,082.65元,较期初1,373,829,815.16元下降约2.0%[12] - 期末应收账款为2,000,869,316.96元,较期初2,055,288,222.44元下降约2.6%[12] -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为114,285,390.57元,较期初89,058,269.94元增长约28.3%[12] - 期末应收票据为75,680,484.71元,较期初62,752,352.66元增长约20.6%[12] - 公司总资产从897.30亿元增长至932.13亿元,增长3.9%[13][14] - 短期借款从1.78亿元增加至3.08亿元,增长72.8%[13] - 合同负债从0.42亿元增加至0.56亿元,增长33.4%[13] - 存货为8.44亿元,与上期的8.40亿元基本持平[13] - 固定资产为16.95亿元,与上期的16.97亿元基本持平[13] - 在建工程从0.16亿元增加至0.39亿元,增长138.1%[13] 股东权益和收益指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26%,同比增加1.10个百分点[3] - 综合收益总额为3.71亿元,较上期的3.02亿元增长23.1%[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35亿元,较上期的3.00亿元增长11.7%[18] 股东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285户[8]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609,660股,占总股本1.31%[9] -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61%,持股数量为109,330,000股[8] - 股东刘蕾持股比例为11.30%,持股数量为31,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3,400,000股[8] - 股东刘旭持股比例为5.50%,持股数量为15,18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388,750股[8]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为2.85亿元,较上期的2.73亿元增长4.4%[16]
奥海科技(0029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 ...
奥海科技(00299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 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 ...
奥海科技(0029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
奥海科技(00299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东莞市奥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 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奥海科技(00299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 的股份,或者持股50%以下(不含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2)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资产控制 的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和管理权,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 的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3)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执行 ...
奥海科技(00299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等相关事项研究并提建议[2] - 对董事会负责,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决策前期准备由工作组负责[10] - 管理层先审议,再由委员会研究提交董事会[10]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15][16]
奥海科技(00299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 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 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应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 性。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
奥海科技(00299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工作[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董事任免、高管聘任解聘向董事会提建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按需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0]
奥海科技(00299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