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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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1-10 20:54
| | 是否存在 | | | --- | --- | --- | | | 该事项 备 事项 | 序 | | | (是/否/ 注 | 号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是 | 1 | | |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是 | 2 | | |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上市后最近 |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是 | 3 |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 4 | |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 5 | |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 6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是 | 7 | |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是 | 8 | | 是否最近 | 1 ...
地铁设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11-10 20:5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证券代码:003013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发考分规〔2019〕102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地铁设计研 ...
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0 20:54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农兴中、王迪军、廖景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
地铁设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3-11-10 20:54
2023 年 11 月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 | |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 |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3 | | 第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6 | | 第五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8 | |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11 | | 第七章 本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 13 | | 第八章 附 则 13 |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明确本激 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行权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 容,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 ...
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0 20:54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48 ...
地铁设计: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0 20:54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一、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 - | 4 - | | --- | --- | --- | | 二、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6 - | |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 | 12 - | |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 | 13 - | |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安排 | - | 15 - | | 六、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 | 15 - | |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 16 -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16 - | | 九、结论意见 | - | 16 -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510623 23/F, Units 01 & 04 of 31/F, R&F Center, 10 Huaxia Road, Zhujiang New Town, Tianhe District Guangzh ...
地铁设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11-10 20:5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序 | | | 获授限制性 | 获授股票期 | 合计占授予 | 合计占总股 | | --- | --- | --- | --- | --- | --- | --- | | 号 | 姓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权数量 | 总量的比例 | 本的比例 | | | | | (股) | (份) | | | | 1 | 农兴中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99,062 | 42,455 | 1.1793% | 0.0354% | | 2 | 王迪军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88,954 | 38,123 | 1.0589% | 0.0318% | | | | 总经理 | | | | | | 3 | 廖景 | 党委副书记、职工 董事、工会主席 | 79,250 | 33,964 | 0.9434% | 0.0283% | | 4 | 孟雪艳 | 纪委书记 | 79,250 | 33,964 | 0.9434% | 0.0283% | | 5 | 雷振宇 | 副总经理、总法律 | 71,163 | 30,499 | 0.8472 ...
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3-11-01 11:48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各方在合同上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 日起生效。 2.合同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 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 3.本合同顺利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将对以后相 关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按合同约定的计费 原则等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了与港 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4 号线一期车站空调系统能源管理项目协议 书》,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预估供冷服务期内合同 总金额约 1 亿元。 本次合同为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 ...
地铁设计(00301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27,058,991.74元,同比增长12.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88,390.69元,同比增长9.58%[5] 资产状况 - 总资产为5,002,987,745.2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66,921,288.2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91%[5] 财务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480,098.2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6.84%[5] - 应收账款2023年9月30日达到382,113,111.18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95.11%[9] - 在建工程2023年9月30日达到412,370,740.32元,较222,991,786.80元增长84.93%[9] - 短期借款2023年9月30日达到296,000,000.00元,较上期增长100.00%[9] - 应付票据2023年9月30日为0.00元,较1,450,859.38元减少100.00%[9] - 递延收益2023年9月30日达到3,522,934.72元,较421,780.36元增长735.25%[9] 公司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713,其中广州地铁集团持股比例为77.75%[10]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显示,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人民币普通股719.99万股[11] 公司发展及合作 - 公司参与设立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为5%[12] -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13] 资产负债表情况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334.42亿元[14] - 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了186.27%,达到382.11亿元[14] - 公司存货总额为544.33亿元,较年初增长了13.45%[14]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65.88亿元,较年初增长了18.57%[14] - 公司总资产达到500.30亿元,较年初增长了2.03%[14] 财务表现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859,809,516.66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5] - 2023年第三季度,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成本为1,457,425,620.06元,较上一季度增长[16] - 净利润为290,540,877.19元,较上一季度增长[16] - 每股基本收益为0.72元,较上一季度增长[17] 现金流量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480,098.27元,较上期下降[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87,749,756.79元,较上期下降[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38,229,855.06元,较上期增加[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518,673.63元,较上期下降[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726,610.63元,较上期增加[20]
地铁设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9 15:40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2023 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7)),公司 2023 年 7-9 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